[新]海门市余东镇运盐河整治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新]海门市余东镇运盐河整治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资格后审公告
项目编号 | F**************** | 项目名称 | 海门市余东镇运盐河整治提升工程 |
标段编号 | F****************001001 | 标段名称 | 海门市余东镇运盐河整治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 |
工程类型 |
海门市余东镇运盐河整治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门市余东镇运盐河整治提升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门市巨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门市余东镇。
2.1.2建设规模:余东镇历史镇区沿线环绕的运盐河,全长约3200米。内容包括景观绿化、亮化工程、驳岸工程、桥梁修复工程及河道疏浚等;
2.1.3合同估算价:约2997.16万元
2.1.4总工期要求:365 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及监理确认为准。
2.1.5质量要求:①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须得到发包人的 认可。②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国 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③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 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海门市余东镇运盐河整治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相关勘察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采购、竣工验收、保修、项目移交工作等,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设计任务书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且申请人具备以下①资质或②资质或同时具备①、②资质,接受①、②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拟选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1)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设计单位单独投标,则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如为施工单位投标或联合体投标,则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设计负责人: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注:若投标人同时具备设计、施工资质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若投标人仅以设计资质投标的,则总承包项目经理为设计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施工负责人;
若投标人仅以施工资质投标的,则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施工负责人,同时还需提供一名设计负责人。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R 3.3.1.1 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申请人如为设计单位单独投标,须提供企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 万元人民币河道整治类工程总承包业绩;
申请人如为施工单位单独投标,须提供企业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河道整治类工程总承包业绩,同时须提供拟分包的设计单位2017年1月1 日以来单项投资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类项目设计业绩;
申请人如同时具有施工、设计资质且单独投标的,须同时提供企业自 2017年1月1 日以来独立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0 万元人民币河道整治类工程总承包业绩。
申请人如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施工单位须提供自 2017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 万元人民币河道整治类施工业绩,联合体设计单位须提供 2017 年 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投资额 20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类项目设计业绩。
以上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如为设计业绩,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若上述证明材料无法反映业绩要求的相关数据,则一律视为未提供,业绩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设计业绩可以按合同签订时间、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即: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建市[2016]93号文件精神,非联合体投标要求如下:
(1)仅具有设计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资质要求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仅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应将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务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企业。(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到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资质要求为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2月 26日至2020年 4月1日 9时 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交易信息-建设工程栏目发布,各投标人自行上网查询、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4月 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海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建设科联系电话:0513—********
10.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招标人 | 海门市巨力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海门市嘉陵江商务大厦 | 地址 | 海门市光华大厦A座1008室 |
联系人 | 陆女士 | 联 系 人 | 杨女士 |
电话 | 电话 | ||
传 真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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