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配套服务区建设EPC(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配套服务区建设EPC(设计施工一体化)总承包招标公告
[宜春市本级][非网招]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2020-02-27]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ZB*******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已由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劳动保障局宜区经发字【2019】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项目全部内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双创基地配套服务区建设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
2.2项目地点: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2.3项目概况:主要建设倒班房、配套用房、食堂及相关配套设施等,其中倒班房、配套用房、食堂及相关配套设施装配率按照25-30%实施。
2.4招标范围:建设项目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本次项目招标为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共一个标段。
2.6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2.7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23334.45万元,实行限额设计,限额施工原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各方均满足);
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设计单位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
③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
④勘察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
⑤外埠来赣投标施工单位须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过企业信息登记,并在江西省住建厅“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栏目中或住建云可查询,提供江西省住建厅官方网站“省外进赣企业登记”或住建云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⑥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
②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资格证书。
③施工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
④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⑥相关人员(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的社保须由投标单位或其所属联合体单位直接缴纳,提供政府职能部门(社保局)出具或网上下载打印的带电子签章的2019年7月-2019年12月社保证明材料。
3.3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承诺书、近三年财务报表各方均需提供)。
3.4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 业绩要求
①投标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提供)业绩要求:近五年【2014年1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独(或以联合体成员身份)承担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8000万元房建类设计业绩;
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提供)业绩要求:近五年【2014年11月1日-2019年10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独(或以联合体牵头方身份)承担过至少一项单项合同工程总投资额不少于18000万元房建类施工业绩。
3.6其它要求:
①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转账凭证或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
②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所提供的材料无伪造承诺书(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承诺书原件)。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投标。联合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须提供联合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③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8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
3.9根据赣建招[2020]2号文规定《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场基础设施工程开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针对招标项目情况,加强分类管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以及外来人员登记管控,杜绝因投标人聚集引发感染的风险。要求如下:
①请出席本项目的投标人积极配合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为控制开标厅人数,每个投标企业仅允许1人进入开标厅,并请各投标人提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进场前必须接受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排的进场登记和体温测量等相关防控工作,经测量体温不正常(37.3℃以上)人员不得入内,并报市疾控中心处理。所有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相互之间必须间隔1米以上。
②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除携带具备其他业务需要的证件外,还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填写好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并且必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评标现场填写),否则不予进场,后果自负,《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交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4.投标报名须知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5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文件递交
4.3.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4.3.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未中标投标人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春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旭
电话:189*****7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君和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超、万秉捷
联系电话:185*****203、138*****565
招标监督机构:宜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2020月日 |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2020月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2020月日 |
(附表)
现场体温测量 |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单位名称 | |||
单位地址 | |||
个人地址 | |||
单位电话 | 个人手机 | ||
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 | ||
参加:□开标 □评标 | 开标标室号 | ||
报建编号 | 标段号 | ||
项目名称 | |||
个人健康情况 | |||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 |||
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 | |||
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否 □是 | |||
2020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否 □是,接触时间: | |||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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