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补充通知(二)
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补充通知(二)
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20]第8号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 已由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以泉台管经审[2020]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台商投资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2.2.1建设规模
(1)泉州东站站前广场:站前广场地上三层、地下三层,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94886m2。
(2)进站匝道桥:西至海山大道匝道桥合流处,东至落客平台,总长1.98km。匝道设计车速30km/h,红线宽8~10m,单向1或2车道。
(3)市政道路:周边市政配套道路总长约3.7 km。站北路(海山大道至海城大道)为次干路,道路全长2.28km,设计车速40km/h,双向4车道,红线宽30m;东纬一路(海山大道至站前大道)为主干路,道路全长517m,设计车速50km/h,双向6车道,红线宽53.5m;站前大道(滨湖北路至站北路)为主干路,道路全长568m,设计车速50km/h,双向6车道,红线宽50m;滨湖北路(海山大道至站前大道)为主干路道路全长388m,设计车速50km/h,双向6车道,红线宽55m。站前广场上跨站前大道两座人行天桥,面积约1000m2,东纬二路、站前一路、东纬支九路下穿福厦客专段总计409m。
(4)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土建预埋工程全长0.762km。
2.2.2建设内容:包括站前广场工程、轨道交通预埋工程、匝道桥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景观照明、园林绿化工程等。
2.2.3项目投资金额:本项目估算总投资334076.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05343.25万元。建安工程费设计限额不超过205343.25万元,且不超过经批准的设计概算。
2.3工期要求:
总工期:本工程总承包(EPC)总工期为730个日历天(含勘察、设计、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4项目质量要求:
2.4.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4.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有关专家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
2.4.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EPC),包括项目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等内容;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招标范围进行调整。
2.5.1勘察主要内容包含:项目的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
2.5.2设计主要内容包含:站前广场工程、轨道交通预埋工程、匝道桥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电力电信工程、景观照明、园林绿化工程等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相关方案及施工图设计需经发包人同意方可实施。
2.5.3施工范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后的图纸为准。
2.5.4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泉州台商投资区质量安全监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述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资质(具备①或②)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轨道交通工程)甲级资质】和【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 家,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2)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其中一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也称“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或一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符合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可以兼任市政工程施工负责人。
3.4业绩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定义的业绩: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自2015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一项工程总承包(含EPC、DB)项目。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2018年未出现亏损,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提供。
3.6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9日20时00分00秒至2020年1月24日23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并打印”报名回执”,须自行保存好电脑随机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4.2网上报名的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19日9 时30 分,地点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四层(区车管所斜对面,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身份证原件(若为联合体,指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牵头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牵头人公章及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原件应附在投标文件中)及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注:若为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要持线上(网上报名时的“报名凭证”)回执单,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7. 投标保证金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时00分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8.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9. 联系方式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7层邮 编:362122
联系人:林先生
电 话:********918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C211室邮 编:350002
联系人:郑先生、林先生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
地 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秀路行政服务中心
电 话:****-********
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滨湖南路大创商厦四层(区车管所斜对面,新行政服务中心楼上)。
电 话:****-******** 。
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20]第8号), 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中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条款。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一)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0日
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EPC)补充通知(二)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新泉州东站站前广场及市政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20]第8号), 现就投标人疑问和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人有关疑问的答复
1、(七)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中,因为案情内容较长,“情况简介(含涉案金额)”一栏中无法填写,可否填写“详见后附法院文书资料”,具体资料附后
答:可以。
2、P46,3.1.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是否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即可。
答:是。
3、P17,《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封套上的“投标人名称”,是否应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在封口处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答:《资格审查文件》和《商务文件》封套上的“投标人名称”写上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在封口处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即可。
4、由于业主单位和承包方联合体单位多,合同协议书一式壹拾贰份,合同双方各执陆份,不能满足需求,建议增加合同份数。
答:合同协议书修改为一式壹拾捌份,合同双方各执玖份。
5、招标文件P50、P97合同文件组成中,(7)“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议修改成“已批复的可行性研究及估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P8页1.3.2工期要求,只说了730日历天,未提及具体开工时间,为编制标书方便,能否提供具体开工时间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P44页,评分办法中本招标项目的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均不得超过300 张(含封面、目录等),是否指双面打印内容(含封面目录)为600页之内即可
答:是否双面打印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方案分别不超过300张即可。
8、可研中P170页:A 匝道桥桥跨结构布置为(3×32.4+(29.35+2×30)+3×30+3×30+(35+50+35)+(33+2×32))m,而可研图纸汇总中图号QL-2中A匝道桥为(3×32.4+(29.35+2×30)+3×30+3×30+(42+50+42)+(2×25+28))m中第4、5联均不一致,请问以何为准
答:A 匝道桥桥跨结构以可研图纸汇总图号QL-2中(3×32.4+(29.35+2×30)+3×30+3×30+(42+50+42)+(2×25+28))m为准。
9、副本可否为正本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
答:投标人自行决定。
10、招标文件P8页1.3.2工期要求,“730个日历天”与招标文件181页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工期为个月”可否统一为“个日历天”或“个月”?
答:详见本补充通知中的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11、第一章 招标公告 2.2.2建设内容及2.5.2设计主要内容中均无交通工程,明确是否包含交通工程。
答: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交通工程。
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总则10.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条“电子招标投标 否”不符,是否理解为本次不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答:本次不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13、P2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5条“(2)投标人同时提供以U盘为储存介质的包含上述四个部分全部内容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1份”中要求的电子文档为pdf版还是word,Excel,CAD等原始文件格式
答:投标人自行决定。
14、第四章合同协议书“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7)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项目目前仅完成了可行性研究阶段,该项是否为可行性研究文件及估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15、文件中未明确环保、水保、防洪、节能、林地、文物、地灾、社稳、压覆矿、安评、规划选址、外电引入、消防、涉铁专项评估等工作及专题费用。可否理解为本次招标不含以上专题工作及费用。
答:本次招标涉铁专项评估--下穿新建福厦铁路工程安全风险影响评估报告编制,由中标人自行委托,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另付费,其它专题由业主另行委托。
二、招标文件的补充事宜
1、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工期为个月”修改为“工期为个日历天”。
2、各市政道路可单独实施、验收、结算。
3、本项目涉铁专项评估工作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若中标人不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负责,并经招标人同意。
4、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发包人根据情况,可分子项目、分段、分期,实行合同内调配,采用收取资源费、挂拍等方式进行处理。
5、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相关精神,本项目原定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2月19日9时30分)予以推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在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p://ggzyjy.quanzhou.gov.cn)和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后续网络发布的相关通知。
本补充通知(二)作为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二)为准。
特此通知!
招标人:泉州台商投资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水务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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