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路节点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施工 中标结果
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路节点改造工程总承包(EPC)施工 中标结果
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路节点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03
招标编号:ZKGSG-ZB-********
项目编号:XTJS********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路节点改造项目已由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潭发改审〔2019〕59号、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市财政预算安排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路节点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 建设地点:项目起于湘潭市岳塘区芙蓉大道团山铺路交叉口北侧,向南经团竹路、北二环,终于滴水埠路交叉口南侧。
2.3 规模:项目路线全长2.58km,按照一级公路标准设计,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速度80km/h,局部限速60km/h,路基宽度为60m,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主要对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节点进行改造,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地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就地保护、未知管线迁改、交通疏解、景观绿化工程及配套辅助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35273.37万元。
2.4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20年2月20日前
交工日期:确保2021年2月20日前交工验收。
2.5 质量要求:①设计: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②施工:按照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工程质量等级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
工程缺陷责任期:自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7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服务;本项目的道路工程、桥涵工程、地道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就地保护、未知管线迁改、交通疏解、景观绿化工程及配套辅助工程等(不含电力迁改、燃气迁改、弱电迁改、自来水迁改、国防光缆、环保设备迁改、路灯迁改、交通标志、信号灯、监控等拆除),具体详见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全部相关工程,具体施工根据经审查的施工图纸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2.1 勘察和设计:设计单位必须同时具有①、②项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和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设计和市政道路工程和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2.2 施工:施工单位必须同时具有①、②项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①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3 项目总负责人由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
3.4 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5 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为本单位职员。
3.6 施工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必须为本单位职员,且无在建工程。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7.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7.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根据潭公管办〔2018〕1号文件《关于对于项目申报和工程招投标领域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实行联合惩戒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评标时通过“信用湘潭”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情况,对存在相应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3.10 投标人未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参照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伍拾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投标保函。
5.3 投标保函应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开立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保函。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具有办理相关业务资格的银行业法人及分支机构。
5.4 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函”。
5.5 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保持一致。
5.6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函。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20年1月3日起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2451/2464/2466/content_181889.html。
6.3 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http://ggzy.xiangtan.gov.cn/,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5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6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2月5日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10. 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10.2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3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承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没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066号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话:180*****996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8室(湘潭分公司)
联 系 人:陈明 谭梦婷易波
电话:189*****388 134*****676186*****027
发布时间:2020-02-20
各潜在投标人:
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路节点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投标活动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于2020年1月28日发布了暂停公告。经招标人研究,决定恢复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统一推迟至2020年2月26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发改电〔2020〕170号)的文件精神,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在开标时不强制要求提交保函,未现场提交保函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提交并由招标人在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应在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提交投标保函原件,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本项目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20年2月20日前;交工日期:确保2021年2月20日前交工验收。”更正为:“开工日期:2020年3月10日前;交工日期:确保2021年2月20日前交工验收。”
本项目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与上述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更正内容为准。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人: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0日
查看补充公告附件:
项目(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路节点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暂停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28
招标编号:ZKGSG-ZB-********
项目编号:XTJS********9
各潜在投标人:
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通知公告,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从2020年1月31日(大年初七)起暂停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公示的政府采购、建设工程、社会项目、产权交易等各类进场交易,暂停新项目的进场预定。具体恢复交易时间,请及时关注中心网站交易信息公告。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28日
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路节点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0-02-27
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芙蓉大道北二环和团山铺路节点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EPC)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本项目参照湘建监督〔2017〕76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的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以下3名中标候选人,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2日。
招 标 人: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180*****996
监管部门: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中大设计院有限公司 | 湖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湖南新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6.13元 | ********6.79元 | ********0.83元 | ||
详细评审 得分情况 | 总分 | 94.08 | 82.36 | 81.13 | |
设计文件部分(k1) | 31.78 | 27.65 | 27.02 | ||
资信业绩部分(k2) | 14.7 | 9 | 8.7 | ||
承包人实施计划部分(k3) | 17.56 | 15.84 | 15.52 | ||
投标报价(k4) | 30.04 | 29.87 | 29.89 | ||
工程业绩 | 1、洞庭大道东延线二期工程二标段 2、S320汉寿县城至新兴公路工程设计 3、G320湘潭绕城线二期工程(红易路至芙蓉路段)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 4、长沙经开区盼盼路建设工程设计 | 1、G107苏仙区良田绕镇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2、G353龙山狮子村至湘鄂情大桥(湘赣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 1、余信贵大道(贵溪至月湖段)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 ||
获奖情况 | 长沙机场大道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 常德大道至二广高速芦荻山互通连接线湖南省优秀设计奖 长沙县星沙镇东六线北延线湖南省优秀设计奖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企业 | 1、京港澳国家高速公路长沙绕城东北、东南段设计湖南省优秀设计奖 2、郴州市苏仙区栖凤大道工程湖南省优秀设计奖 | 1、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企业 | ||
项目总负责人 | 姓名 | 江长贵 | 刘三伟 | 陈虎 | |
证书编号 | |||||
工程业绩 | 无 | 无 | 无 | ||
获奖情况 | 无 | 无 | 无 |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姓名 | 严伟 | 韩天伟 | 王法武 | |
工程业绩 | 无 | 1、G107苏仙区良田绕镇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2、G353龙山狮子村至湘鄂情大桥(湘赣界)公路工程勘察设计 | 无 | ||
获奖情况 | 无 | 无 | 无 | ||
施工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彭德辉 | 黄蓓蕾 | 毛文欣 | |
工程业绩 | 无 | 无 | 无 | ||
获奖情况 | 无 | 无 | 无 | ||
投标担保信息 | 担保机构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健世纪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景苑支行 | |
经营地址 | 长沙芙蓉中路二段85号 |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荣超经贸中心首层 |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 | ||
联系电话 |
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的投标人(设计文件)得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评委4 | 评委5 | 评委6 | 评委7 |
1 | 湖南大胜集团有限公司、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66 | 75 | 72 | 64 | 55 | 73 | 69 |
2 | 湖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77 | 81 | 82 | 83 | 71 | 74 | 81 |
3 | 湖南新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72 | 82 | 86 | 76 | 72 | 75 | 81 |
4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中大设计院有限公司 | 88 | 92 | 93 | 91 | 85 | 90 | 94 |
进入投标报价评审的(承包人实施计划部分)得分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评委1 | 评委2 | 评委3 | 评委4 | 评委5 | 评委6 | 评委7 |
1 | 湖南大胜集团有限公司、创辉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70 | 60 | 70 | 69 | 70 | 61 | 72 |
2 | 湖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81 | 70 | 85 | 78 | 84 | 66 | 83 |
3 | 湖南新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83 | 71 | 78 | 78 | 78 | 66 | 83 |
4 | 湖南省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湖南中大设计院有限公司 | 92 | 80 | 89 | 90 | 86 | 82 | 96 |
标签: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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