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的委托,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HAZH-KZC-GK-********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律咨询服务项目,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一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4、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4.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2投标人如为淮安市以外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淮安市内设立固定律师的办公场所。(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4.3投标人需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不少于15人(提供执业证书、2019年 1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审查)。
4.4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3名定向律师,且其中一人必须为本项目首席顾问律师(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5、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二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4、根据采购人要求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4.1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2投标人如为淮安市以外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淮安市内设立固定律师的办公场所。(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4.3投标人需持有《律师执业证书》的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提供执业证书、2019年 1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审查)。
4.4投标人如为淮安市以外的律师事务所必须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淮安市内设立固定律师的办公场所,淮安市本地企业需提供办公场所证明材料。(格式自定,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5、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说明:
本次招标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在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评审小组或采购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可取消其投标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七部分。
四、招标文件发布信息
1、公告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1公告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2月27日-2020年3月4日
1.2招标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开发区)版块直接下载或到代理公司获取(淮安市延安东路武夷大厦14楼),如果投标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填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并发送至江苏神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3@qq.com),确认函接收及报名时间:2020年 2月27日至2020年 3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双休、节假日除外)。
1.3、招标文件材料费:人民币300元整/每包(售后不退),交纳时间:2020年 2月27日至2020年 3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双休、节假日除外),未交纳招标文件材料费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 1、如果投标人未填写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在招标文件发布期间如招标文件有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投标人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招标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或未缴纳报名费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已报名和提交确认函的投标人,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按苏财规〔2013〕28号文规定对投标人作相应处理。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 3 月27日下午14:00分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3月27日下午14:30分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 二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4、投标文件接收人:徐亮 联系电话:139*****668
六、开评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 2020年3月 27日下午14:30分
2、开(评)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一 室(淮安市深圳路16号)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徐亮 联系电话:139*****668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 张主任联系电话:182*****772
3、现场招标事项联系人: 徐亮 联系电话:139*****668
4、采购人联系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宏恒胜路5号
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 淮安市延安东路105号武夷大厦14楼(代理单位)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一包)保证金壹万伍千元整;(二包)保证金贰仟元整;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提交到指定账户。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4条。(需分包提交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提交金额为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3、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 本项目共分2个包
一 包:法律顾问,预算价:100万元
二 包:坐班律师,预算价:12万元
开评标顺序:本项目划分为二个包。投标人可以参加其中一个包或同时参加多个包的投标。
4、其他:本项目资格审查部分和评审部分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审查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递交的原件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采购人: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
2020年2月27日
附件:*******-b801-1b50-c882-8ab38a3dbdfb" target="_blank">法律咨询顾问项目修(2.26).doc
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doc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