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项目业主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委托,现对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体系建设服务采购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该招标内容及服务进行密封投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如下:
1.项目名称: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体系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FJBFZB(Z)2020-007
3.招标内容及资金来源:政府专项财政拨付资金+学校自筹。
3.1招标内容:
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及体系建设服务采购项目 (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汽车美容与装潢专业、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 |
合 同 包 | 品 目 号 | 分类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 限价 | 备注 |
1 | 1-1 | 新能源汽车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设备 | 批 | 1 | 636万元 | 含教育部中职国赛、人社部、交通部大赛设备 |
1-2 | 新能源汽车专业现代化智慧仿真教学实训设备 | 批 | 1 | / |
1-3 | 汽车美容与装潢专业实训设备 | 批 | 1 | / |
1-4 | 物流服务与管理专业教学模拟实训系统设备 | 批 | 1 | / |
1-5 | 高培基地专业建设及高技能人才培训体系建设服务 | 批 | 1 | / |
备注:
3.2.1. 货物送达业主指定地点,交货完毕并经业主验收合格期间所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原价、材料(含辅材)、人工、保险、运杂(含二次搬运)、安装、安装调试、检验、使用指导、培训、技术服务、税费、利润、预埋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设计和咨询费、培训费、调研考察费、课程建设费、体系建设费、专家邀请等最终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其他辅助材料乙方必须无条件提供,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增加其费用。报价币种为人民币,应列出每项产品的单价及总价。
为了方案的完整及合理性,本方案前期已由专业设计方完成,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前需向设计方支付本项目设计及技术咨询费 60000元整,本费用包含在此次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规定的货物质量标准和服务要求,合理报价。
3.2.2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3投标人须对设备的技术、售后服务等要求作出明确承诺和说明。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证明佐证材料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其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2.4本次采购货物所列技术参数配置均为最基本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选用的货物技术性能等于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并完全满足采购需要,否则将可能作出对投标供应商不利的评定。技术参数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的指标要求或性能要求。投标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出现负偏离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投标时要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的的检测合格报告、技术证明复印件和原件资料佐证其投标技术参数,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提供的证明资料招标文件不符合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2.5投标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自己产品的响应,并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全部技术相对于本招标文件对各种技术性能规定的技术偏离表;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已出现不符合招标要求却在偏离情况中作“满足”、“无偏离”、“正偏离”等满足招标要求的承诺时,经评委认定后,作虚假承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投标更高正偏离技术产品时,以上招标技术指标必须全部响应满足的前提下,增加的技术参数和功能可以作为正偏离响应,以上招标技术指标在技术响应和偏离表中都没有完全描述一致响应的前提下用其它技术指标应答并标注正偏离的将视为虚假应标,作无效技术标处理。
3.2.6以上各合同包的设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按废标处理。
3.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要求。
3.3交货要求:
3.3.1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除体系建设服务外的货物30天内现场交货,体系建设服务2020年12月底前交付。
3.3.2交货地点: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指定地点位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营业执照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相关产品须具备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4.2投标人应无不良财务状况,投标时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等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有效社保缴费证明);
4.2.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a、b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4.2.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的规定。
4.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现场勘查确认函原件;
4.4投标人应提供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官网下载的信息截图);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人以上条件中有任何一条不满足,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5.投标人需演示以下产品
5.1新能源汽车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实训设备,新能源汽车专业现代化智慧仿真教学实训设备。
5.2投标人应于
2020年
3月
17日
9:00(北京时间)前将演示用的投标产品递交至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根据招标人要求演示产品的技术参数内容,并接受评委询问,专家将针对投标产品的演示情况进行评分,演示所得分值经换算后将作为技术部分的组成部分(演示分值换算详见第五章“评标细则”)。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20年
02月
27日 至
2020年
03月
02日,每天上午
9:00~11:30 ,下午
15:00~17:00,到
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人民币
4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在
2020年
03月
17日
9:00(北京时间)前按下述地址送至
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未购买招标文件或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
2020年
03月
17日
9:00(北京时间)在
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楼7层)开标。
9.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0.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
11.以上如有变更,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会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公示网站: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
12.联系方式及地址:
招标人:福建省汽车运输技工学校
地址:福州市工业路418号
联系人:吴飞
电话:
150*****568招标代理: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
联系人:高小姐
电话:
****-******** 电子邮箱:
*******@qq.com
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及投标保证金指定汇入帐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方圆分理处
帐 号:1402 0237 0910 0006 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