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经开区特种玻璃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EPC招标公告

邵阳经开区特种玻璃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EPC招标公告

邵阳经开区特种玻璃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邵阳经开区特种玻璃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EPC项目已由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邵经开审批(产)发[2020]4号文立项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邵阳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邵阳经开区特种玻璃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EPC项目。

2.2建设地点:邵阳经济开发区C-06地块南临立新路,北临集仙路,西临29号规划道路。

2.3 工程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5004.34㎡,包含1#厂房13987.68㎡、2#厂房9351.32㎡、3#厂房2239.94㎡、4#综合研发楼8779.64㎡、食堂595.36㎡、门卫(2个)50.4㎡。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所涉及的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含中央空调,不含二次装修)、场内基础设施建设(含场内外道路、绿化景观、围墙、地上地下管网)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厕所、垃圾场、亮化工程、安保设施、水、电、气设施建设、场地硬化)等。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3441.8万元。

2.4工期要求:总计:180 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工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15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要求保修。

2.7招标范围:

2.7.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设计方案工作;设计方案及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

2.7.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2.7.3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或建筑业企业资质,具有相应的财务与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3.2.2建筑企业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设计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项目中任职,具体要求如下:

3.3.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兼任;

3.3.2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3.3拟派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4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4项要求。

3.5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具备如下条件:

3.5.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5.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5.4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5.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5.6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5.7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参照国家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采取银行保函方式递交,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招标文件、招标资料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02月27日至2020年03 月03 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自行从邵阳经济开发区招标采购网(wwww.jkqzbw.com)和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shao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效力。

6.2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购买招标文件支付凭证查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经济开发区招标采购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玻璃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