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民兵训练基地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LGGK2020005)招标公告
桂林市民兵训练基地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LGGK2020005)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桂林市民兵训练基地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代码: 2019-450312-47-01-029054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桂林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桂林警备区 ,建设资金来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桂林市民兵训练基地总承包(EPC)工程总承包
建设地点:临桂区桂林市至龙胜321国道南侧
建设规模:桂林市民兵训练基地,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42846㎡,总建筑面积为8794㎡,其中:新建办公及教学综合楼1栋, 新建大门及警卫室1栋,建筑面积为4160㎡;新建宿舍1栋,建筑面积为3344㎡;食堂1栋,建筑面积为1240㎡;新建大门及警卫室50㎡。新建400m障碍训练场1014㎡,新建战术基础训练场450㎡,新建投弹训练场7000㎡,新建100m步枪射击等候区1020㎡,新建靶壕98㎡,新建雨棚1020㎡,停车场及道路硬化13957.6㎡,绿化用地面积6419.71㎡。容积率0.21,建筑密度7%,绿地率40%。
本期项目总投资额:约4715.25万元
工期:总承包计划工期:43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400 日历天。
招标范围(初步设计完成后施工图设计完成前):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土建、装修、水电及安装、空调设备及安装、消防设备及安装、电梯设备及安装、室外基础设施(道路、围墙、景观、绿化、室外监控)、绿建等费用;
不含:所有家具及生活电器购置费、其他特殊设备购置费、地基处理、山体治理、场地原建筑拆除、专业训练场工程及训练器械、水井、分体式空调、厨房设备、自动报靶系统等。)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设计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由1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公告有效期
4.1 公告有效期:2020年02月28日至2020年03月06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0年02月28日至2020年03月06日17时30分(不少于5个工作日),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企业CA锁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guilin.cn/gxglhy)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3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设计部分无预付款;施工部分(含设备部分)的预付款为合同价款的1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审定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审定工程量的6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交易服务单位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
11. 监督部门
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12. 联系方式
招标 人:桂林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桂林警备区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新城商务大厦 地址:桂林市建设大厦南楼15楼
邮编:541000 邮编:541001
联 系 人:蒋浩原 联 系 人:文婷
电话:****-******* 电话:****-*******
招标 人:桂林新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西桂林警备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嘉华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0年02月27日
招标管理机构:桂林市临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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