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洪收费站广告牌招商招标公告

那洪收费站广告牌招商招标公告


为了有效发挥公司所属广告牌的经济效益,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路桥公司”)对南宁市那洪收费站广告牌招商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欢迎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商项目名称:南宁那洪收费站14块灯箱广告牌及中石化加油站便利店楼顶1块三面翻广告牌招商项目。
二、招商基本情况
1、拟招商的14块灯箱广告牌位于那洪收费站安全岛上收费亭后,车辆出站口处,广告牌规格为1.4米(宽)×2米(高),共14块,户外广告设置证设置期限至2020年9月12日止,设置证到期后,可按程序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延期。
2、拟招商的1块三面翻广告牌位于那洪收费站中石化加油站便利店楼顶,广告牌规格为20米(宽)×4.5米(高),户外广告设置证设置期限至2022年10月11日止。
3、上述广告牌的产权均归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目前广告牌运营情况良好,具备招商条件,中标人可按广告牌现状进行广告业务的发布,也可根据需要对现有广告牌进行提升翻新或更换后再开展广告业务,改造或更换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4、合同期限:本次招商的广告牌使用期限为3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投标报价及付款方式
(1)按年度报价,下一年度报价应在上一年度报价的基础上递增不低于8%。
(2)付款方式:遵循先付费再使用的原则,按年度支付(12个月为一个计费期),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度的广告牌使用费,往后每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内支付下个年度计费期的广告牌使用费。如因政策或其他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期限经营,则按天计取广告使用费,并如数退还相应已交纳的租金(无息)或用其他类似的广告牌给予补偿。
三、招商底价
本次招商底价为34万元/年(其中那洪收费站安全岛14块灯箱广告牌为26万元/年,中石化加油站便利店楼顶三面翻广告牌为8万元/年)。
各投标人根据广告牌按年度报价,并列出各广告牌报价明细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低于招商底价投标,否则做废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具备一定规模,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不得少于5年。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公司营业收入近两年每年均达到800万元以上(以财务会计报表为准)。
(3)具有开展包括市场调查、广告创意、广告制作、媒体实施、广告效果测定等内容的广告策划服务能力和经营实绩(近一年单项户外广告项目业绩达到100万元,提供合同证明文件)。
(4)拥有一定规模的招商、运营团队,企业员工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且公司职员购买社保人数不低于10人,应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半年内参保缴费证明。提供公司对本项目具体实施拟投入人员名单的所任职务及经验特长。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现场踏勘
现场踏勘:招商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可以自行前往踏勘,招商人予以配合,联系人:陆工;联系电话:****-*******
六、投标截止日期及送达地址
提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递交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早上8:00~9:00 (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0日早上9:00 时(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说明:
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以密封形式递交至: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部
送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98号城建集团3号楼101
联系方式:****-*******陆工
开标时间:2020年3月10日早上9:00 (北京时间),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2月27日

附件1: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
目录
一、投标商务文件
1、投标报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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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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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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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那洪收费站广告牌招商项目



投 标 文 件









投标单位名称:

日 期:


一、投标商务文件
1、投标报价函
投标报价函

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在充分了解南宁市那洪收费站亭前灯箱广告牌和中石化加油站楼顶广告牌现状的基础上,我们决定对南宁市那洪收费站14块灯箱广告牌及中石化加油站便利店楼顶1块三面翻广告牌招商项目进行投标。我们将按招商公告的要求履行合同,承担责任和义务。
我公司对上述广告牌第一年的广告发布使用费报价为人民币大写:元(¥0.00),第二、第三年度广告发布使用费为上一年度报价的基础上递增8%。
现递交我单位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10份,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30天,并同意在必要时延长投标有效期。
我公司同意负担因投标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理:(签字)
年月日

2、投标报价表
投标报价表

编号 广告牌名称 规格及型号 单位 数量 报价(元) 备注
1 收费亭前灯箱广告牌 1.4米(宽)×2米(高) 块 14
2 中石化便利店楼顶三面翻广告牌 20米(宽)×4.5米(高) 块 1
注:以上报价为第一年度的广告牌广告发布使用费,第二、第三年度广告发布使用费为上一年度报价的基础上递增8%。

投标人(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
年月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复印件附后)

特此证明。



投标人: (全称)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全姓名)
年月日
4、授权委托书(如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南宁市那洪收费站14块灯箱广告牌及中石化加油站便利店楼顶1块三面翻广告牌招商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中标后的合同签订等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事务,我方均给予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
特此委托。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署全姓名)

年月日
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文件
1.公司简介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附合同文件复印件)
4.投标人最近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纳税的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无纳税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主管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明》复印件
5.投标人不少于10个人最近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保费的缴费凭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复印件。提供对本项目具体实施拟投入人员名单的所任职务及经验特长(包括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等,并提供相应人员名单的社保缴费证明)
6.投标人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2019年度未完成年度财务报表的提供2016年度)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查询页面打印文件
8.投标人认为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包括获奖证书等)

三、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可根据招商项目的的实际情况按现状进行广告业务发布,也可根据公司自身广告发布需要对广告牌进行改造或更换,其中那洪收费站安全岛收费亭前14块灯箱广告牌已运行6年,存在老化陈旧现象,中石化便利店楼顶广告牌因漏光严重影响广告发布效果,可增加背板解决,投标人可对广告牌进行更换及增加背板,并在投标文件里详细说明具体实施方案。

附件2:评分标准
广告牌招商评分标准
1、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2、招商人按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综合评估得分=项目实施方案评价得分+商务评价得分+价格评价得分。
3、综合评估法:招商人对满足招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招商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招商控制底价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高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商人自行确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2 初步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营业执照 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法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财务要求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信誉要求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后30日历天。
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的其它要求 是否按要求提供
3 详细评审标准 招商人将只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价的依据是招商公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
本次评标以综合评分作为评价的结果。评委在评分前根据评价准则及投标文件响应集体讨论确定各投标人的分档,然后在相应等级内独立打分。
计算综合评分时,对以下因素进行评价:
3.1 分值构成 满分100分 项目实施方案评价:10分
商务评价:10分
价格评价:80分
3.2 项目实施方案评价评分标准(10分) 项目实施方案综合分(10分) 一档(1~3分):按广告牌现状进行广告牌业务的发布。
二档(3~5分):对广告牌进行翻新改造(包括更换部分零部件、粉刷外观等),或对其中一部分进行更换,翻新改造方案合理、可行。
三档(6~10分):对灯箱广告牌进行全面更换,更换设备设计新颖,符合收费站整体形象,方案合理、可行,并具有独特性、代表性。
商务评价评分标准(10分) 业绩(3分) 1、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具有单项户外广告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的,每有1项得1分(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为准),最高为3分。
财务状况
(7分) 对投标人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评价,财务状况好的得5.1-7分;财务状况良好的得3.6-5分;一般的得0.1-3.5分;差的不得分。
价格评价评分标准(80分) 评标基准值的计算方式 (1)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商控制价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2)评标基准价计算:有效报价范围内的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3)评审时以评标基准价为70分,则:
某投标人价格分=70×[1+(报价金额-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报价分数不能超过80分,同时不能低于60分
4 综合评价得分 综合评价得分=项目实施方案评价得分+商务评价得分+价格评价得分



附件3:合同范本

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范本)

甲方: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与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在位于南宁市那洪收费站14块灯箱广告牌及中石化加油站便利店楼顶1块三面翻广告牌(以下简称该广告牌)上发布商业广告的有关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广告发布位置及该广告牌的数量和规格
1、灯箱广告牌位于那洪收费站安全岛上收费亭后,车辆出站口处,广告牌规格为1.4米(宽)×2米(高),共14块,户外广告设置证设置期限至2020年9月12日止,设置证到期后,由甲方按程序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延期。
2、三面翻广告牌位于那洪收费站中石化加油站便利店楼顶,广告牌规格为20米(宽)×4.5米(高),户外广告设置证设置期限至2022年10月11日止,设置证到期后,由甲方按程序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延期。
3、上述广告牌的产权均归甲方所有,合同期内,乙方仅拥有广告牌的使用权,如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广告牌所有权也归甲方所有。目前广告牌运营情况良好,具备广告发布条件,乙方可按广告牌现状进行广告业务的发布,也可根据需要对现有广告牌进行提升翻新或更换后再开展广告业务,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广告发布期限
本合同的广告牌广告发布期限为3年,即2020年 月 日至2023年 月 日止。
三、广告发布费及其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
3.1第一年度的广告发布费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下一年度广告发布费在上一年度的基础上增加8%,即:
第二年度广告发布费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第三年度广告发布费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3.2、广告发布费的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
(1)乙方应于2020年 月 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一年度的广告发布费(即:元);
(2)乙方应于2021年 月 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二年度的广告发布费(即:元);
(3)乙方应于2022年 月 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三年度的广告发布费(即:元);
3.3如因政策原因、政府行为、收费站改扩建或广告牌自身原因等造成乙方无法使用广告牌,则广告发布费按天计收,并无息退还未能发布广告期间乙方已交纳的广告发布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延期补偿或其他补偿措施。
3.4甲方于收到乙方支付的广告发布费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
3.5乙方应当将双方约定的合同款项支付至甲方指定的如下银行帐户:
户 名: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中新路支行
帐 号: 4500 1604 5560 5999 9889
四、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叁万元的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广告发布费、违约金及其他费用后无息退回;如因乙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广告画面制作要求
5.1广告画面由乙方自行完成设计并喷绘安装,安装后画面须干净、平整、结实。广告画面也可以委托甲方进行喷绘安装,甲方按30 元/㎡收取喷绘安装费用,每次安装完毕,由双方签订结算单进行确认,待合同履行完毕前1个月内,乙方一次性将结算费用支付给甲方。
5.2每次画面工商登记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发布广告需要办理的工商登记手续由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有关手续费用。
5.3乙方应派专人经常不定期检查维修该广告牌,保证该广告牌的正常使用。在广告发布期限内,若广告画面出现脏黑或人为的画面破损,则乙方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负责清洁或修补。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按合同的约定收取广告发布使用费,甲方应确保拥有该广告牌的经营权、发布权。
6.2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该广告牌提供给乙方使用,并同时与乙方办理该广告牌的使用手续后,乙方才能在该广告牌上安装广告画面。
6.3甲方有权对该广告牌的完好、清洁、美观等方面给予监督管理,并有提出通知、建议、整改的权利,但无法定理由不得干扰或影响乙方在该广告牌上安装广告画面,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4在合同期限内,甲方不得违约将该广告牌交由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经济损失。
6.5在合同期限内,如该广告牌的设备、设施因自身故障原因而无法正常使用的, 甲方应按实际维修天数顺延该广告牌的广告发布期限。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乙方应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广告发布费。
7.2乙方设置的户外广告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南宁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对广告发布内容负责。
7.3乙方负责广告画面的设计、制作及安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对广告的相关内容及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全责。如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并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4乙方负责对该广告牌进行日常维护,保证该广告牌的正常运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该广告牌,应确保该广告牌能正常运转并移交甲方。
7.5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定期对该广告牌进行防雷和安全检测,并将防雷及安全检测报告报备给甲方,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该广告牌。如因此发生安全事故,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7.6乙方应当确保广告画面安装质量,若因广告画面安装及画面质量原因造成该广告牌结构损坏或安全事故,则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7合同期限内,乙方应当定期对该广告牌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维护维修,原则上一个月内对该广告牌进行安全及外观巡检一次,并制作巡检报告和照片备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进行整改。
7.8合同期限内,广告牌应按南宁市市委宣传部门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要求免费设置公益广告,具体设置要求按南宁市委宣传部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通知为准,如遇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重大活动需征用广告牌进行公益宣传时,必须无条件的满足征用需求,广告广告画面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但公益广告宣传占用时间每个年度最多为3个月(即90天),由乙方依据相关部门通知的发布时间要求对公益画面占用时间进行统计,并报甲方审核后作为公益广告投放的依据,待合同结束后,经双方认可,超出部分给予相应的时间补偿。
7.9广告牌户外广告设置证到期后由甲方按程序办理,乙方给予配合并根据本合同7.5的要求提供当年的广告牌安全检测报告。
八、违约责任
8.1因甲方或乙方单方面原因违约致使本合同完全不能履行需要解除时,违约方应当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8.2若乙方逾期支付广告发布费,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应付款的3‰/日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若乙方逾期支付广告发布费超过30天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收回乙方对该广告牌的使用权,有权自行清除该广告牌上的广告画面,并有权将该广告牌另行交由他人使用,还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8.3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保证该广告牌合法使用,若乙方在使用该广告牌的过程中涉及违法行为,则由此引起的责任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8.4若一方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则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对方之日起解除。
8.5解除合同通知书应以邮政特快的形式送达至合同约定的对方通讯地址,该通知一经邮寄寄出三个工作日即视为送达对方。
8.6若一方因对方违约而提起诉讼,则守约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险费、公告费、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其他
9.1本合同以人民币计价。
9.2如遇不可抗力的情况(如战争、社会动乱、地震、那洪收费站及加油站取消或改扩建等)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本合同即自行解除,双方均不构成违约也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9.3甲、乙双方都有为本合同条款保密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传播或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及资料,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本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9.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
9.5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解决,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6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南宁城市路桥投资管理乙方: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或授权代表):(或授权代表):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通讯地址:南宁市平乐大道98号 通讯地址:

签订日期:2020年月日
签订地点: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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