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区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青原区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吉安市青原区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赣建吉安市招字[2011]第65号
吉安市青原区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已经吉市发改招标核字[2011]242号批准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吉安市青原区环境保护局
二、工程名称:吉安市青原区环保监测执法业务用房工程
三、工程地点:吉安市青原区
四、工程概况:建筑面积2624.18m2,六层/框架,预计工程总造价约3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及单位自筹。
五、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六、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七、对投标企业要求:
1、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建造师资质要求:必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
3、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各投标企业组建项目部,项目部需配备 “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各1人。
4.凡参加本工程投标的企业必须持有诚信管理手册原件方可参加(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九、获得招标文件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招标单位将于2011年 10月28日下午5:00前将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上网,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自行在吉安市人民政府网(www.jian.gov.cn)、吉安建设招标网(www.jajszbtb.cn)和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aprtc.gov.cn)本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十、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6日上午9:30前。
2、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6日上午9: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井冈山大桥西路7号农村信用联社十三楼)。
十一:其他有关事项:本工程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各投标企业应根据吉安市规划建设局《关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试行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通知》(吉市建招字[2009]9号)的要求进行投标(文件可通过吉安建设招标投标网自行下载)。南昌明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我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提供全面技术支持。各投标企业在进行电子化投标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可直接与该软件开发公司联系。
联系电话:****-******* *******(总部)
****-*******(吉安办事处)
联系人:龚文正 158*****644 彭 俊 152*****204
十二、各投标企业必须在开标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过程中,若发现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单位:吉安市青原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彭 波 联系电话:139*****26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和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苏芸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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