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林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驻马店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林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S0001--2020-00691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
发文日期:2020年02月28日
名  称:驻马店市林业局关于做好林业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文  号:关 键 词:

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国有林场,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林业项目工作,认真谋划好今后一段时期林业项目建设,经局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林业项目库建设工作。为切实做好项目储备,及时、准确掌握全市林业项目情况,更好地择优选项,科学有序安排,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项目库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建立林业项目库,既是推进林业项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现实需要。按照省局有关要求,凡按“项目法”管理的项目,上级财政专项资金都要实行项目库管理,并通过项目库加强对项目的申报、审核、预算编审、计划下达、资金拨付、执行反馈等全过程动态管理。未纳入项目库的,市局原则上不予上报。因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积极转变观念,主动适应新形势,结合当地森林驻马店建设任务实际,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动员各方力量参与项目库建设,广泛征集项目,努力增加项目储备,认真做好入库项目的收集、筛选和上报等相关工作。

二、入库项目类型

(一)中央财政湿地保护补助项目

1、支持方向

(1)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支持省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开展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

(2)湿地保护奖励。对现有湿地功能维持稳定、湿地面积增加或湿地保护面积增加或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的相关部门予以奖励。

(3)湿地保护与恢复。支持林业系统管理的省级以上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及湿地公园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

2、申报条件

省级以上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

3、有关要求

(1)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资金额度以上级文件为准。资金主要用于对候鸟迁飞路线上的重要湿地因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造成损失给予的补偿支出。补偿对象为属于基本农田和第二轮土地承包范围内、履行湿地保护义务的耕地承包经营权人。资金用于因保护湿地遭受损失或受到影响的湿地保护区周边社区(村、组),开展生态修复、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支出。

(2)湿地保护奖励。主要对现有湿地功能维持稳定,湿地保护面积增加或积极推进湿地保护与恢复的相关部门予以奖励,资金必须用于与湿地保护有关的支出。每个单位申请资金500万元。

(3)湿地保护与恢复。每个单位申请资金数额以上级文件为准。资金主要用于生态保护、修复与治理,特种救护、保护设施设备购置和维护、监测监控设施维护和设备购置支出,专项调查和监测,宣传教育,以及保护管理机构聘用临时管护人员所需的劳务补贴等。

(二)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项目

1、支持类别

(1)木本粮油类。重点推广油茶、核桃、枣、栗、油用牡丹、省沽油等木本粮油良种繁育及高效栽培技术。

(2)林特资源类。重点推广林药、林菌等林下种植及以林木资源和森林生态系统为依据的高效培育和加工利用等技术。

(3)林木良种类。重点推广用材林、经济林优良品种苗木繁育及高效丰产栽培技术等。

(4)生态修复类。重点推广抗旱节水造林、湿地保护等技术。

(5)灾害防控类。重点推广发生面积广、危害大的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火灾监测与预警先进技术。

(6)标准化类(林业标准化示范区)。林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核桃、油用牡丹等树种为主,从品种选择、栽培、病虫害防治、生产管理等全过程,严格按照河南省林业地方标准或国家林业行业标准实施,申报项目时,将标准名称写入申报书。示范区建设预期可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建设地点要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建设时间一般为3年。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质,并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技术优势,能够承担先进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工作。

(2)推广的技术成果必须来源于国家林业局林业科技推广成果储备库。

(三)中央优质林木种苗培育扶持项目

1、扶持对象:本市范围内的国有林木种苗生产单位。

2、扶持树种:国家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适合河南栽植的、河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并向社会公告的林木良种和优良乡土树种、珍稀濒危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等。

3、扶持标准:以上级文件为准

(四)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项目

1、申请主体

营造林贷款、国有林场多种经营贷款、自然保护区、森林(湿地)公园生态旅游贷款和公司加基地连农户(林业职工)类贷款。

2、申请单位须完整报送的材料

(1)人民银行征信报告。

(2)贷款合同复印件、银行借据复印件、结息单、《银行相关资料审核证明表》以上均需贷款经办银行签章确认。

(3)贷款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说明,项目建设情况说明由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出具,其中造林类项目必须说明已完成造林面积、地点,尚未完成的造林计划面积和地点安排等。

(4)申请林业贷款贴息补贴承诺书

(5)农户和林业职工贷款申报材料包括:贷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贷款经办金融机构签章的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及结息单或其他必要的证明。

(五)省级财政科技兴林项目

1、结合河南林业生态省提升工程建设要求,分别引进林业新品种、新成果、新技术;通过建立试验示范基地(园区)、开展技术培训、实施林业标准化等措施,促进新技术、新成果的转化与运用;支持各地立足本地林业生产实际,消化吸收林业科技成果,研究发展具有地方优势特色的林业成果。

2、应用的技术和成果必须先进、适用和可行,并有所创新。

3、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质,并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技术优势,能够承担先进技术的研究、示范和推广工作。

4、每个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的额度以上级文件为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引进林业新品种、新成果、新技术等支出,以及建设示范基地所用的种苗、材料、施工及技术培训等费用。

(六)省级财政林木种质资源项目

1、主要开展造林树种、重要乡土树种以及珍稀濒危树种的种质资源收集保护工作。项目建设地点保持相对稳定,以确保种质资源的长期保存和可持续发展。

2、每个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以上级文件为准,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种质资源调查、收集、整地、购苗、档案建设、立界牌(碑)、抚育、作业设计等。

3、种质资源收集圃面积30~100亩,采穗圃面积20~100亩,原地保存林及良种示范林面积50~100亩。

4、原地保存必须是珍贵、珍稀树种,且有自然群落分布,并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一定数量的育苗扩繁。

5、补助对象:资源保存、良种选育、良种生产相结合的具有法人资质的林木种质资源建设单位。

(七)省级财政林业科技推广项目

1、支持方向

(1)林木良种类。重点推广用材林优良品种、生态抗逆性植物优良品种、木本粮油等经济林(花卉)优良品种和优质苗木繁育及高效栽培技术等。

(2)生态修复类。重点推广优良生态树种繁育及抗旱造林、森林经营、困难立地造林等技术。

(3)林下经济类。重点推广林药、林菌等高效培育及加工利用等技术。

(4)灾害防控类。重点推广发生面积广、危害大的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林带营建、森林火灾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及林火信息化管理等技术。

2、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质,并有一定的技术力量和技术优势,能够承担先进技术的示范和推广工作。

(2)申报项目所依托的技术成果必须是生产急需并经过鉴定或验收的科技成果、审定或认定的新品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在成果权属等方面无异议。对社会环境、资源造成危害的项目不得申报。

(八)省级财政林下经济发展项目

1、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林下种植业、养殖业。

2、充分考虑当地生态承载能力,确保生态环境得到保护。

3、申报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质且2年以上。

4、林下种植规模不少于200亩。

5、每个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额度以上级文件为准,补助资金用于林下种植、养殖所需的种苗、新技术、病虫害防治等。

(九)优质林木种苗培育扶持项目

1、扶持对象

本市范围内的国有、民营、集体等各种所有制具有法人资格的林木种苗生产单位。申报单位应具有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有固定苗圃,且苗圃生产规模平原地区不少于100亩,山区、丘陵区不少于50亩。育苗用地应集中连片,权属明确。

2、扶持树种

河南省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通过并向社会公告的林木良种和优良乡土树种、经国家林业局林木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适宜河南栽培的林木良种树种、适宜河南栽培的珍稀濒危树种和优良乡土树种等。

3、苗木质量标准。苗木质量标准达到省林业厅制定的树种苗木质量标准。

4、扶持标准。以上级文件为准,

(十)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建设项目

1、申报条件:亏损或微利、生产生活设施条件差,以培育和保护生态公益林为主要任务的国有贫困林场。

2、补助内容主要包括:

(1)基础设施建设:用于修建断头路、林场和职工危旧房改造、解决饮水安全、通电通话、电视接收设施等。

(2)生产发展:用于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森林旅游业、林产品加工业及林副产品开发等。

(3)科技推广及培训:用于优良品种、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和推广、职工技能培训。

三、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地于2020年4月20日前以林业主管部门正式文件将入库项目汇总上报市林业局规划财务科,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zhmdjck@163.com。

上报文件附项目库申报表和项目单位简介。简介内容包括:拟申报入库项目名称(申报项目名称应包括栽培的主要品种或采用的新技术等)项目单位、法人代表、项目单位简介(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经营业务、年收益情况、诚信情况、获得荣誉、是否龙头企业、项目用地储备情况、项目建设时间、地点、规模、内容等)。

如申报单位同时符合多个项目入库条件,可同时填入相关项目库。以后每年充实一次项目库,各单位于每年4月28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以正式文件报市林业局规划财务科。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项目库。

联系人: 吴晓豹*******138*****229

杨豪杰187*****170

附件:驻马店市2021-2023年林业发展项目库基本情况表

124.205.185.27/slyj/subsite/17173/17217/17220/17226/files_247363/63304.xlsx

2020年2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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