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批科技服务招标公告
2011年第二批科技服务招标公告
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批科技项目服务招标(国信)
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11年
第二批科技项目服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
1.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通用资质(见附件2《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批科技项目服务招标项目资质业绩要求》)。
3.采购货物要求参见附件3《货物需求一览表》。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0月21日至10月27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5.投标人可现场或电汇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多汇不退。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汇款底单、投标报名表传真或者发邮件至招标代理机构,经财务确认后,发送招标文件,如电子文档与纸质招标文件有差异,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购买招标文件时务必提供投标报名表(见附件1)及相应附件,若由于以上信息提供不完全或不真实,或因款项或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应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选投一个包或多个包,投标人如投多个包,按所投包数量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按废标处理。如已在我公司办理年度诚信保证金,报名时请将证明文件与报名材料一并提供。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招标编号及包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0日上午09:00。
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8楼。
为开标工作能顺利进行,集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1年11月9日下午14:00-17:00。(投标截止时间前均接收投标文件)
8.凡是在过去的招投标过程中,影响招标人正常招标活动的,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人一旦申请投标,就视为对本公告内容无疑义。
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1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最迟须在开标前15日提出澄清。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8楼
电 话:****-******* 、******* 传 真:****-*******,*******
电子信箱:nmgxzb@163.com 联系人:李伟利
财务电话:****-******* 联系人:张丽红
开户银行及帐号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150*****1149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名称: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账 户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附件:
1.投标报名表
2.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批科技项目服务招标项目资质业绩要求
3.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批科技项目服务招标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附件1: 投标报名表
招标编号 | GXTC-******* |
项目名称 | 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批科技项目服务招标项目 |
所投包号 | 第包 |
2011年度诚信金合格单(若有则必填) | 编号() |
投标人名称 (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 |
邮 编 | |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投标人标书款发票等票据按此地址邮寄) | |
联 系 人 | |
手 机 | |
固定电话/传真 | |
E-mail (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
开户行 | |
开户行账号 | |
报名资料附件 | 请务必打印本页后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至****-*******,并打电话至公告上联系电话确认是否收到,现场购买文件的,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到招标代理机构。 1.投标人营业执照。 2.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位应明确写明所购文件的招标编号和包号)。 3.年度诚信保证金证明文件(如有) |
附件2: 资质业绩要求
一、通用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3.必须具有相应的研发能力及生产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4.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二、专用资质条件
MZB11-KXF02-01~05
1. 熟悉国家电网公司ERP典型设计方案,熟悉国家电网公司SG-ERP实施方案,熟悉国家电网公司ERP人、财、物集约化实施方案及深化应用方案;
2. 在国网公司系统实施过ERP项目;
3. SAP实施团队中项目经理、业务顾问、BASIS技术顾问、XI技术顾问、变革顾问、开发顾问具备国网系统内ERP实施经验;
4. 了解蒙东电力业务流程,了解蒙东ERP建设模式;
5. 具备电力ERP实施项目经验;
6.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
7. 具有资信等级证明文件、财务审计报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环境体系认证、软件企业认证证书。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谈判代表必须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含3000万)。
MZB11-KXF02-06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公司;
2) 注册资本在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以上;
3) 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
4) 应提供有效的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近三年承接过并成功完成与本次搬迁规模相当的数据中心搬迁项目案例,提供合同和用户的验收证明,案例详细文档;
6) 公司项目经理拥有IT项目经理认证。
MZB11-KXF02-07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谈判代表必须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册资金不少于3000万元(含3000万);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
3、具有全面承担蒙东公司各业务领域信息系统实用化评价工作的能力,具有的相应资质。
4、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企业财务状况正常。
5、熟悉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运维,具有两家及以上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和运维及实用化评价的经验。
6、近三年内有在电力行业成功竞标的业绩。近三年内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服务提供原因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7、受约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MZB11-KXF02-09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谈判代表必须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
3、在经营管理、系统建设、信息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和实施方面具有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企业财务状况正常。
5、近三年内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系统建设、信息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及实施中,未因服务提供原因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6、具有丰富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信息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及实施经验,业绩不少于二个。
7、受约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MZB11-KXF02-10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谈判代表必须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
3、在经营管理、系统建设、信息安全评估和信息安全建设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企业财务状况正常。
5、近三年内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系统建设、信息安全评估和信息安全建设过程中,未因服务提供原因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6、具有丰富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信息安全风险评估的经验,业绩不少于二个。
7、投标方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MZB1106-06F-40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谈判代表必须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
2、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增值税发票或普通发票。
3、具有全面承担蒙东公司各业务领域信息系统运维和建设的能力,在经营管理、系统建设、网络建设、网络和信息系统维护方面具有的相应资质。
4、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企业财务状况正常。
5、熟悉电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运维,具有两家及以上电力企业信息化建设和运维经验。
6、近三年内有在电力行业成功竞标的业绩。近三年内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服务提供原因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
7、受约方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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