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招标公告

我院现对建筑消防设施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市场调研,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市场调研,现将市场调研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及维修,具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

二、维保范围: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建筑面积约22012㎡。

三、项目内容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内容

服务年限

单位

技术要求

分项总报价

1

消防设施维保

3

见附件一

2

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3

见附件二

注:第2项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项目,维保单位须聘请具有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资质的单位,且能够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带有“CMA”标志的公司对我院进行消防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提供报价时,该公司须出具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应的同意书,该消防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每年一次,须向院方提供一式四份检测报告。

四、服务要求:

1.应根据《福建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定(试行)》对本公告第三条所列消防设施进行检测维保并向院方出具维保报告。

2.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院方建筑消防设施故障或损坏需维修时,应通知院方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供应商须配合院方在建筑消防设施维修时提供技术支持与相关服务。

3.接收到院方故障报告后,紧急情况下(例如发生消防设施大面积瘫痪、突发消防警情等紧急情况)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情况下(正常工作日期间)两小时内到场。

4.每月一次对承担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月单项检查,并向院方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月单项检查记录》。

5.每季度一次对承担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季度专项检查,并向院方出具《建筑消防设施季度专项检查记录》。

6.每年一次对承担维护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总体联动检查,并向院方出具《建筑消防设施联动检查记录》。

7.对院方存在消防隐患的地方提出整改。

8.维护保养费按月结算,院方每月20日之前凭正式普通发票向供应商支付上一个月的维保费用。

9.对于消防各系统设施设备需维修更换的易损件(单次维修小于200元、含200元)由供应商承担,大于200元的由院方负责,维修完毕按实结算。供应商须提供报价单,具体易损件清单见附件三。

10. 维保单位须聘请具有建筑电气消防安全检测资质的单位,且能够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带有“CMA”标志的公司对我院进行消防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提供报价时,该公司须出具资质证明文件及相应的同意书,该消防电气防火安全检测每年一次,须向院方提供一式四份检测报告。

11.本项目签订合同有效期3年。

五、市场调研材料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2.供应商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月度维保费及易损品配件报价表(见公告下方附表),报价含配件费、劳务费、税费等相关费用;

5.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6. 第三方消防电气防火安全检测资质证明文件及参与本项目同意书(须加盖第三方公司公章)

备注:以上材料用信封密封且每页需加盖公章。

六、报名时间、方式及调研方式、时间:

1.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6日,每天上午8:00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

2. 报名方式:以传真或邮寄调研材料到本项目联系人的方式,参与调研单位须提供电子邮件以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3.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6日17:30

在截止时间内,本项目联系人电子邮件确认收到调研材料视为报名成功。未收本项目联系人电子邮件确认的单位,应在报名截止日期前致电招本项目联系人。若在截止时间内,我院项目联系人仍未收到调研材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 调研方式、时间:采用电话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5.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电子邮件:whw2015@126.com

联系电话0591-******** 传真****-********

6.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暂不提供现场勘查,如需了解现场情况,请联系:林老师0591-********

七、本次市场调研公告同时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上(http://www.fjsdsrmyy.com)发布。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2020年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调研 维保服务 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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