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大安西南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项目—一标段(大安镇)修编招标公告

陆丰市大安西南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项目—一标段(大安镇)修编招标公告


1、陆丰市大安西南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项目—一标段(大安镇)修编,已由陆丰市发展和改革局(陆发改[2017]214号)、(陆发改[2020]26号)批复核准。资金已落实,各项手续已经完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1、取消项目4个:南溪村村头公园建设项目、南溪小学公园建设项目、石寨公园建设项目、石寨钱广场建设项目;2、新增项目:南溪村:村两牌坊间人行道、五彩花田两小广场铺砖、村标准垃圾桶、村太阳能路灯工程、村历史水池至村委会路灯工程、村健身器材、村内绿化、村口休闲角、村党群服务文化广场、村历史水池护栏、村污水处理站护栏、南溪驿站周边绿化。上寮村:村综合文化中心土建装饰工程、村公共服务中心安装工程、村太阳能路灯工程、村健身器材、林氏宗祠前道路硬底化、下柑园黄氏厝祖祠旁道路硬底化及绿化工程。新圩村:村综合文化中心土建装饰安装工程;村太阳能路灯工程;村健身器材;华沄厝旁、金良厝旁和黄攀厝旁的道路硬底化工程;省道口至金良厝、村口至处理站、金良至井口的水泥路重修;盐厂综合活动场所和戏台周边的硬底化工程;井口旁桥和污水处理站的护栏。石寨村:村标准垃圾桶;太阳能路灯工程;人行梯级;东社路段、南社路段至环村主路、鉴湖路(含学校及石寨前广场路段)、张厝埔村内的道路硬底化;新石南路至环村路、北社路段至石寨小学的水泥路重修;村内、治安亭至新圩井路段、山顶公园周边、环村路鉴湖边路段的绿化;环村路池塘边和石寨驿站的护坡护栏;环村路主路段护坡;村委门口河边和污水处理站的护栏。新寨村:2间公共卫生间建筑装饰安装工程;东南广场旁小路水泥路重修;村内道路和入口广场旁小路硬底化;新寨村至张厝埔路段绿化。(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造价为:********.9元。

2.2、工程建设地点:陆丰市大安镇。

2.3、计划建设工期为 180 日历天;

2.4、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政府资金配套、社会捐资;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申请人资质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人员处于锁定状态项目的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如存在以上情形,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全部由该投标人承担。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4、投标申请人应于 2020 年 3 月 2 日至 3 月 6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 9 时至 11 时,15时至17时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申请,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4.1、企业介绍信原件;

4.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

4.3、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4、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投标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 名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复印件;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名须具备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复印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给排水工程师 1 名、建筑工程施工员 1 名、市政工程施工员 1 名、质检员 1 名、材料员 1 名、资料员 1名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需提供各人身份证复印件。

4.5、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签署的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投标声明书》原件。

4.6、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是本企业员工,并提供投标申请前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提供查询途径,以便查验)。

以上资料应按顺序逐页复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所有纸张为 A4 纸,复印件应加“与原件相符”章及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核对后退回及人员劳动合同原件备查),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陆丰市大安西南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项目—一标段(大安镇)修编招标投标申请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时间: 2020 年 3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开标时间:2020年 3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陆丰市大安镇人民政府

地 点:陆丰市大安镇人民政府内

联系人:郑木坛 联系电话:135*****781

招标代理:广东正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点:汕尾市区汕尾大道西侧(原香洲头)金宝城豪庭小区1栋2101、2102号

联系人:罗达群 联系电话:****-*******


标签: 修编 示范 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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