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校冬季采暖煤二次招标公告
师范学校冬季采暖煤二次招标公告
辽宁省朝鲜族师范学校冬季采暖煤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辽宁省朝鲜族师范学校委托,对辽宁省朝鲜族师范学校冬季采暖煤采购(招标项目编号:LNZC********114)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标的数量:950吨
(2)标的主要技术指标:
热值:5200大卡以上;
全水:10%以下
含硫量:0.8%以下;
含灰量:24%以下
挥发份:35%以上;
粒度:0-10mm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沈阳市内供销冬季采暖用煤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2011年被辽宁省煤炭管理局评为合格的煤炭经销企业;
2.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供应商储煤场地需在沈阳市三环以内的东部或北部地区,需提供储煤场地地址。
3.投标人须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
(2)煤炭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地动衡检验合格证复印件
这些材料应能足以证明投标人有能力提供要求标准的采暖煤。
4. 投标人应能提供正规的煤炭经营发票。
5.投标人有一定运输能力,且能满足招标人的司磅要求。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即日起至2011年10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投标单位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煤炭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地动衡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竞争性谈判文件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0月28日 14:0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沈阳顺天大厦五层,届时请报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朝鲜族师范学校
地 址:沈阳市崇山东路45号
联 系 人:宋京花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志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123号沈阳顺天大厦五层项目
联系人:陈波
联系电话/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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