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宁东电厂一期脱硝氨水招标公告

国华电力宁东电厂一期脱硝氨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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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电力宁东电厂一期脱硝氨水采购公开招标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电力宁东电厂一期脱硝氨水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0,招标人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脱硝系统由西安热工院设计,脱硝系统设置2×138m3 氨水储存罐,按照每天24小时运行,氨用量990Kg/h,氨储罐内至少存储满足7日的用量。

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下简称宁东公司)一期工程安装2×330MW循环流化床、空冷机组。

电厂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厂址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现厂址区域土地荒芜,植被稀疏,沙化严重。地势较高,地形平坦、开阔。厂址东为规划的东马公路,西为已建的磁马公路,距红柳煤矿约1.5km、距石槽村矿区约16km,运输方便,交通便利。

2.2招标范围:2020年度采购氨水量共计6500吨,合同期根据生产用量情况及时联系确定每次氨水的送量。

技术要求:

1)氨水供应标准


序号

名 称

规 格

颗粒物最大粒度

备注

1

氨水

含NH3量≥20%

≤50μm


2)危险性物料主要物性:氨属可燃、易爆、有毒物质,危险类别为2.3类,其主要性质见下表:


分子式:NH3

气氨相对密度(空气=1):0.59

CAS编号:7664-41-7

爆炸极限:15.7~27.4%

熔点(℃):-77.7

1%水溶液PH值:11.7

沸点(℃):-33.4

火灾危险类别:乙类

蒸气压:882kPa(20℃)

最高允许浓度:30mg/m3

自燃点(℃):655.11

毒物危害程度分级:IV


2.3交货日期:按照生产用量情况,分批次交货;乙方接到甲方供货通知2天内,将合格的氨水送到使用现场指定位置;于2020年12月31日前交货完毕。

2.3交货地点: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村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现场指定位置。

2.4付款方式:货到且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由乙方开具税率为13%的货物总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结算),发票经审核通过后,甲方按月结算。上述付款应以人民币支付,其中不低于50%的货款将以承兑汇票方式结算,剩余款项以电汇方式进行。

2.5质量保证期:自货物到达并验收合格之日起1月,在质保期内卖方对产品实行三1包,新更换的产品其质保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氨水的制造或经营资质(生产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范围中含液氨或氨溶液的制造或销售),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内容含液氨或氨溶液);代理商投标的还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经销授权书或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委托运输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及被委托单位有效期内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有氨水的运输能力,生产厂商可外委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完成并和该单位签订运输合同,并为本项目配备固定的氨水运输车辆及人员,提供不少于2辆氨水专用运输车辆、不少于2名固定人员。配备合同所必需的专用运输车辆不少于3辆,(提供车辆自有或租赁合同及车辆允许运营的证明材料(包括危化品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和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及押运人员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发电企业供应业绩,已完成供货的氨水销售业绩合同至少2份,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其中至少应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货物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用户证明(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供货的证明材料;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录“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2月28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3月05日 17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10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的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 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5.2 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5.3 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二。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5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工程公司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3-23 09: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招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8.其他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红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68号神华宁煤集团4号楼405房间)
邮编:750004
联系人:李越堃、安斌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anbin_shenhua@163.com
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20年02月28日
附件信息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氨水 脱硝 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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