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长安路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徐州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长安路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徐州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

长安路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本项目经徐高审经【2018】195号文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业主为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标徐州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总承包项目,总承包合同已签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招标人,现对本项目长安路路面改造工程(一期)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范围

1.1本标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施工范围

长安路路面改造工程,北起欣欣路南至珠江路,道路全长4.554km,道路宽50m。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旧路结构层铣刨拆除、新建路面结构层铺装、附属工程(路缘石安装)、道路改造等。

(2)工程验收,包括各阶段、各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并承担业主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检验、验收费用(含试验检测费等)以及工程资料的编写。

(3)工程移交(按总承包合同中移交要求)。

(4)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

(5)按合同约定对项目质量、安全、进度、信息等进行管理和控制,确保合同有效履约,按照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发包人项目管理(企业文化、管理标准)的要求,实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设施、设备、装备、标识标志等)并承担相关费用。

(6)协助开展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外部协调及征地实施工作。

对于标段具体的施工范围,可参考“技术条款、招标附图及工程量清单”的描述,如果这些描述与提供的施工图设计不一致,则以施工图为准。

1.2本标段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以批准的开工令为准;完工日期为2020年11月15日完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预审)3.投标人资格审查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2应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与其企业资质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3近三年内类似道路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3个,且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经济行为没有受到起诉;

3.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6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需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3.7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类似道路工程施工工作经历,且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质(市政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8拟派安全负责人须持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类资格证书;

3.9不允许投标人对同一招标文件提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3.12投标人及拟派从业人员未被列入招投标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网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记录为准,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4.资格审查方式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

2、提供的资格审查文件

本次招标资格预审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证件(所有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供招标人审查,同时提供电子文件一份,资格预审通过后,方可出售标书。

(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等相关证明资料(核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2)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原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

(3)建筑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委托代理人投标时提供);

(6)企业业绩:提供2017年至今三个或三个以上类似工程施工项目合同(核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7)企业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良好;

(8)外地企业需提供‘江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基本信息打印件(盖章);(提交复印件一份)

(9)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职称证书、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获奖情况、安全类资格证书等(提交复印件一份);

(10)根据企业情况,投标人可提供证明企业能力的资料(如企业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三标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宣传册等)。

5. 报名及资格审查文件的递交

5.1 报名时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1份(纸质版和电子版)进行审查,详见本公告第四条第2款规定,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出售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投标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5.2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5个日历天)2020年02月29日至2020年3月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5.3 标书出售时间:2020年3月05日17:00截止。

5.4 报名及资格审查文件邮寄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城南大道18号中国电建西北院科研办公楼5楼。

5.5 招标文件(电子文档)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元整(¥2,000元)。招标文件一旦售出,不论投标人是否参与投标或是否中标均不退。

6. 招投标时间安排6.1 资格审查合格后的投标人随即购买标书,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予购买标书。6.2 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4日上午9:30时。6.3 开标地点: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城南大道18号中国电建西北院科研办公楼6楼第一会议室(根据疫情情况暂定)。6.4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wh.cn)、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与上公开发布。7.其他

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白工 联系电话:177*****603

2、免责声明:参与本次投标的公司,如在招标信息获取及投标过程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责任自负,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二〇二零年二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路面改造 长安 基础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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