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庆阳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卿芳银同志予以表扬的通报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庆阳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卿芳银同志予以表扬的通报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文件
甘农法发〔2020〕1号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庆阳市农业
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卿芳银同志
予以表扬的通报
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畜牧兽医)局,厅机关各处(室、局、委),厅属各单位,省畜牧兽医局:
近年来,庆阳市农业农村部门切实加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通过设立科技咨询服务网点、农资连锁分店和评选“放心农资示范店”等多项举措,引领带动全市农资经营诚信水平有效提升。同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树立了良好的农业执法形象。通过不懈努力,为推进农业农村部门依法治农、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近日,司法部印发《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庆阳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卿芳银同志被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这是我省农业农村系统唯一荣获此项荣誉的全国先进个人。为激励先进,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对卿芳银同志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卿芳银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农业法治建设工作中展现新作为、再创新佳绩。
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广大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先进为榜样,不忘初心使命、主动担当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农,为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向好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农业农村工作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27日
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 2020年2月27日印发 |
共印55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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