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交警队笔记本电脑招标公告
(协议供货)采购方式确认通知
采购编号:RAGX11-245
审批编号:RZC(2011)*******
融安县交警队:
你单位申请采购的下列物品符合 定点供货要求,可以定点供货方式程序采购。
品目 名称 | 品牌、型号或技术参数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备注 |
笔记本电脑 | 联想昭阳 E46AP6100(P6100/14寸/2G/320G) | 1 | 4,200.00 | 4,200.00 | |
笔记本电脑 | 联想昭阳 K47A22430(酷睿TMI5-2430M/4G/500G/HD 6470M1G独显) | 1 | 7,500.00 | 7,500.00 | |
台式计算机 | 联想启天 M7120(E3400/G41/1G/320G) | 1 | 3,500.00 | 3,500.00 | |
合计 | 3 | 15,200.00 | |||
预算金额合计:(大写)壹万伍仟贰佰元整 (小写)15,200.00 |
融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0一 一年 十月八日
采购说明:
一、此价格为本次采购预算价格,采购单位可向经营该品牌的多家定点供货商进行谈判或询价,以得到最优惠的价格和服务 ,如成交价格有变动,请在成交后次日将成交价格以书面盖公章送采购办备案(成交价格在预算价内但高于市场价格或最高限价成交无效),并在七天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 采购方式确认通知打印件(加盖供货商家公章)、新版合同书、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结算书》(一式三份)交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
三、采购资金属年初预算安排的,请采购单位在采购前通知本单位财务人员到县财政局对应股室办理请款手续,县采购办直接与供应商结算,采购资金属自筹的,采购单位在采购前将资金转入采购专户,以便县采购办及时审核、 挂网、结算。
四、本采购方式确认通知有效期七天。
五、采购单位联系人: 韦小艳 联系电话:15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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