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从报名合格的企业中选取投标人,并于2011年10月28日17时30分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索取招标文件,勘察施工现场。
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于2011年10月24日至2011年10月2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平度市红旗东路1号公共资源大厅(节假日除外)。报名电话:
****************1.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投标申请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身份证明;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外地企业入青信用登记证(适用于外地入青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3.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项目组主要成员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青岛市以外注册建造师需提供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
4.注册地不在平度市辖区的企业,应按照平度市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办理入市登记;
5.投标企业上三年度完成同类工程项目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项目经理上三年度完成工程的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正式文件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
7.投标项目经理上两年度获奖证书原件、授予优秀项目经理称号的
正式文件原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国家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其评选优秀项目经理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8.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9.注册地在青岛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一个月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1、2、3、5、9条要求的材料,第6、7、8条用于资格预审(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表到平度市红旗东路1号公共资源大厅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