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渠系疏浚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渠系疏浚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0-03-09 16:00:00 |
开标时间: | 2020-03-24 09:30:00 | ||
正式公告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已由 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以《关于辽宁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盘发改发[2018]31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80%、2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生态修复工程(渠系疏浚清淤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河口国家自然保护区内。
2.2合同估算价为 250.00万元。
2.3招标范围:渠系疏浚清淤工程。
2.4工期要求: 2020年 04月01日开工至 2020 年04月 30日竣工,计划工期 29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 (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4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信用辽宁或同级及以上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5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03月04日至 2020年03月09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自行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盘锦市)上下载招标文件 。
5.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5.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交纳的形式和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投标保证金均须在2020年03月19日15:00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收款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 03月 24日9时30 分,开标地点为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东湾新区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新田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联 系 人:王先生联 系 人: 高工
电 话:184*****999电 话: ****-*******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7488
财务室电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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