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省公安厅警用太阳镜等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19年福建省公安厅警用太阳镜等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标号:[3500]BYZB[DY]******* 截止日期:2020-3-9 9:00:00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2019年福建省公安厅警用太阳镜等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0]BYZB[DY]*******
2、项目名称:2019年福建省公安厅警用太阳镜等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协商保证金
1
1-1
夏季摩托车头盔
581个
70301
否
1-2
冬季摩托车头盔
424个
89040
否
1-3
督察勤务头盔
1个
108
否
159449
3188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计划名称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包1
2019年福建省公安厅警用太阳镜等项目
莆田市远航包装饰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新度镇锦墩村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响应供应商应提供《生产设备一览表》(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和现场生产线照片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响应供应商应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境内生产企业(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为佐证)。(2)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a4财务状况报告”,响应供应商若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均可。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2-28 17:45;报名截止时间:2020-02-28 17:45。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0-03-09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0-03-09 09:00,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7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公安厅
联系人姓名:林荣元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联系方法:联系电话:****-********,传真:****-********,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代理机构: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郑韶钦 罗娴静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与化工路交叉处二环泰禾广场3号楼702
联系方法:电话:****-********,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福建省博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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