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孙楼街道木楼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EPC(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丰县孙楼街道木楼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EPC(一期)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丰县孙楼街道木楼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EPC(一期)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丰县孙楼街道木楼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EPC(一期)工程已由 丰县经济发展局以丰县经济发展局备【2019】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财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丰县孙楼街道木楼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EPC(一期)工程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丰县孙楼街道。 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1680㎡,总投资额约6200万元,详下表。
丰县孙楼街道木楼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EPC(一期)工程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30 日历天(其中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300日历天)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4月7日。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5月11日 计划施工竣工日期:2021年3月6日 2.1.4质量要求:合格 2.1.4.1设计文件: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 2.1.4.2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1.5 标段划分:丰县孙楼街道木楼梯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一期工程:1#-6#厂房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 (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查;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1.6招标范围:包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配合发包人完成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等。 3.1投标人申请人资格等级: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承包人不得有串标、骗标、围标、转包、违法分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等行为; 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③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④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限二名,资质条件达到前述资质标准),牵头人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另一参与方(以下简称参与方)为具备上述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以下简称“设计单位”)。 3.2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要求: 3.2.1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设计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 ①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第 3.2.5 条⑴、⑵、⑶条件; ②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第 3.2.5⑴、⑵、⑶条件; ③拟选派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满足第 3.2.5⑴、⑶条件。 3.2.2以施工资质单独投标的投标申请人: ①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第 3.2.5 条⑴、⑵、⑶条件; ②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第 3.2.5 条⑴、⑵、⑶条件; ③拟分包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满足第 3.2.5 条⑴、⑶条件。 3.2.3以设计资质单独投标的投标申请人: ①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满足第3.2.5 条⑴、⑶条件; ②拟分包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第 3.2.5 条⑴、⑵、⑶条件; ③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且必须满足第 3.2.5 条⑴、⑶条件。 3.2.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申请人: ①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由牵头人委派,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第 3.2.5 条⑴、⑵、⑶条件;②牵头人(施工单位)拟选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必须满足第 3.2.5 条⑴、⑵、⑶条件; ③参与方(设计单位)拟选派设计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满足第 3.2.5 条⑴、⑶条件。 3.2.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按业务范围必须相应满足的条件: ⑴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⑵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省外工程自停工之日起超过 90 天),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除外); ⑶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牵头人须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另一参与方为具备上述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同时须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4.2 条要求。 3.5 信用管理 3.5.1投标人(施工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5.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取得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且为 B 级及以上信用等级(a.经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 信用徐州”[ 网址: 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征 信 服 务 公 司 ” 专 栏 , 咨 询 电 话 : ****-******** 、****-********;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 5 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 1 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c.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丰县信用管理机构,监督电话:****-********、****-********)。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 模块,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6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件;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动态资质核查结果:在江苏省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查询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企业为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评标委员会评审时须对实时查询结果截图并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查询网址: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 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31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年3月31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xzggzy.com.cn)上发布。 9.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2本项目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除招标文件另行规定外,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9.3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需费用,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不作补偿; 招 标 人:丰县财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丰县孙楼街道办事处 地址:邳州市东湖街道长江路南侧中汇青年路166号 国际商业广场二期2号楼1单元504室 联 系 人:张风强联 系 人:郭浸秋 电话:135*****005 电话:****-******** 2020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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