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南高新区2020年度城建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盐南高新区2020年度城建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盐南高新区2020年度城建项目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盐南高新区2020年度城建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已经批准招标,建设资金已筹措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南高新区2020年度城建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南高新区2020年度城建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2、建设地点:盐城市盐南高新区境内

3、发包范围: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为编制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勘察及各相关专业报告的评审、报批等工作,并协助招标人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批工作等。。

4、编制周期:7日历天向招标人提供报告送审稿,可研报告编制深度需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的各项指标要求。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南高新区2020年度城建项目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招标人保留对编制范围进行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范围的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且能独立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人员。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4、本次招标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其他要求:

5.1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2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5.3投标人在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国家省市区主管部门通报批评以及发函反馈有弄虚作假等系列违规违法行为的。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0年3月4日17:00前登录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每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3、特别说明:

3.1城南招投标系统驱动为江苏省互联互通版,技术支持电话:****-****************00。

3.2办理CA锁以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咨询电话:****-********

3.3投标工具请勿使用其他投标工具,只能使用城南投标工具制作软件,下载地址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交易信息→下载中心,进行下载安装,如使用别的地区投标工具制作文件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3月6日10:00时。

八、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仟 元整(¥1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营业部;账号:登陆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会员地址:http://218.92.228.174:8082/TPBidder),在业务查询>>查看保证金;点击对应投标项目名称后操作按钮进入页面,点击查询按钮手动同步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请各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自行操作,否则因投标人原因在开标时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状态异常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账号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及诚信库中公司的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账户账号完全一致。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特别说明: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收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投诉(异议)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九、投标单位在诚信库中录入的所有信息均应真实有效,并应及时更新、完善,如未能及时更新和完善,其责任自行承担。投标单位录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作为失信(不良行为)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告一年,在公告期间,本区内其它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http://218.92.228.174:82/)发布。

十一、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二、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137*****98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晓龙

联系电话:153*****716

招标办: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辅主任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盐南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7#楼610室

2020年2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编制 可行性研究 项目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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