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借)赵集粮油管理所新建粮库粮食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借)赵集粮油管理所新建粮库粮食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借)赵集粮油管理所新建粮库粮食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受淮安市淮阴区赵集粮油管理所的委托,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赵集粮油管理所新建粮库粮食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赵集粮油管理所新建粮库粮食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HAZC-********32-HY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预算价:398万元
(2)本项目具体采购需求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及总体要求”。
3、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申请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范围具有包含粮食输送设备或粮食储存机械或粮食机械加工或粮食包装输送机械),且在有效期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传入投标文件中);
(2)若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申请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将全部被取消;当生产厂家和代理销售商同时报名时,仅对生产厂家进行评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19年8月-2020年1月)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2019年8月-2020年1月)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 2019 年8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法人无需提供);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不能为职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则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0)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说明:(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整个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人和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将不参与评审。
注:具体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24.2条。
4、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3月3日—2020年3月25日,获取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
(2)招标人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如果未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的,若采购信息发生变动或修改,因投标人未能上网查看,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 3 月26日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淮阴区长江东路170号)开标二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 高金怀 电话:137*****528
【投标文件是指制作本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
6、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7、其他事项:
(1)采购人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对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收退管理,采购需要暂缓或者不予退还供应商投标保证金的,需出具书面文件,否则交易中心可按相关规定退还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缴纳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在开标前到304室盖章确认(保证金交纳方式:自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转账方式进账)。
开户名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阴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安淮阴支行
(注明招标编号及用途,以便财务查账确认到账情况。)
(2)履约保证金:
a.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前,按投标报价向采购单位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
b.如中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未履行响应文件中的承诺,采购人有权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c.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后28天。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给中标人。
(3)注意事项
a.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 //222.184.89.82:8000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网上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招投标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人:张忠宝 联系电话:138*****890;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陈超联系,电话:137*****470;
b.招标文件从网上下载,投标文件也在网上提交;
c.建议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同时将制作本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否则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备份光盘一张或U盘在提交首次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并在签到薄上签名,逾期送达的不予接收。
d.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现场导致其无法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投标文件作出判断性评审,投标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或投诉。
e.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得存在任何资质挂靠、资质出借及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不得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f.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得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投标人的合法利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必须在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网上招投标,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关于电子化网上投标的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a.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均在网上以电子版形式发布,投标人通过登陆网上招投标系统平台下载。对于后期的通知、补充文件发布,招标人原则上不再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及时查阅、下载补充文件。
b.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后续答疑、澄清及补充文件加盖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电子公章(或加盖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公章的扫描件)即为生效。
(5)电子招投标说明
1、本项目采用网上公开招投标。请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商自负。
2、投标人确认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在开标前须办理淮安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CA证书以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投标。具体办理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操作指南》
(********-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http://222.184.89.82/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2b3a-4f28-9493-28ff7908c886&CategoryNum=005007)。
8、本次公开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朱鹏锦电话: 135*****891
联系地址: 淮阴区长江西路2号粮食物资储备局
(2)代理公司联系人及地址:
招标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朱锦电话: 150*****136
开标现场事项联系人:高金怀 电话:137*****528
联系地址: 深圳路11号A幢13A02室;
邮编:223300
(3)财政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人:张林;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淮阴区承德北路606号(区政府927室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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