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东平湖以北部分)可行性研究阶段水资源供需分析与配置及相关专题研究招标公告
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东平湖以北部分)可行性研究阶段水资源供需分析与配置及相关专题研究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2019年11月18日,国务院召开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工作会议,决定加快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水利部印发了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前期工作方案,确定由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其中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负责东平湖以北部分有关工作。
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东平湖以北部分)可行性研究阶段水资源供需分析与配置及相关专题研究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的委托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本项目实施单位。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于2014年12月建成通水,有效缓解了江苏及山东受水区的用水矛盾,发挥了防洪、除涝和航运等综合效益,改善了输水沿线的生态环境状况,取得了明显的经济和社会、生态效益。但东线一期仅是东线工程的一部分,东线工程供水体系不完善,原规划目标难以保障,需要建设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进一步完善我国水资源配置总体格局。
当前,华北地区天然来水减少,水资源开发过度,导致出现河道断流、地下水位大幅下降等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京津冀地区已形成大面积地下水漏斗,是我国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重点治理区。日益严重的缺水问题,已成为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严重威胁到区域社会安全和生态安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新的发展理念、治水思路以及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等国家战略对区域供水安全保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总体规划》确定的原东线工程供水范围需要结合国家战略拓展到京津冀缺水区。为落实《总体规划》和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改善要求,完善我国水资源配置重大战略布局,缓解华北地区和山东半岛水资源供需矛盾,补充华北地区生态修复重要水源,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首都北京供水安全,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在总结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经验的基础上,建设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
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开发任务为:以城乡生活、工业供水为主,兼顾农业灌溉、白洋淀生态补水及航运,为其他河湖、湿地生态补水创造条件。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东平湖以北部分)可行性研究阶段水资源供需分析与配置及相关专题研究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东平湖以北部分)可行性研究阶段水资源供需分析与配置及相关专题研究,合同编号:NSBDEQDPHBKYSGXYJ/HT-2020-01。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东平湖以北部分)可行性研究阶段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与配置方案;(2)完成华北地区水资源东中线互济专题研究;(3)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东平湖以北部分)可行性研究节水评价工作并配合编制全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章节;(4)配合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东平湖以北部分)可行性研究中水文分析、工程任务和工程规模、北大港水库调蓄、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
三、计划服务期
(1)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华北地区水资源东中线互济专题研究工作。
(2)2020年4月30日前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东平湖以北部分)可行性研究阶段水资源供需平衡分析与配置方案。
(3)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东平湖以北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节水评价章节。
(4)其他配合工作的成果提交时间根据主承担单位时间安排确定。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工作的业绩;
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17年3月~2020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5、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9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6.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6.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50*****207@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6.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现场察勘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系人:谭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政编码:300204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150*****207@163.com
联系人:杨然然
电话:***-********转8044,150*****207
电子邮箱:150*****207@163.com
发布时间:2020年3月2日
招标
|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天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