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产20万吨ACM及20万吨橡胶胶片第二次环境招标公告
公司年产20万吨ACM及20万吨橡胶胶片第二次环境招标公告
《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ACM及20万吨橡胶胶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初步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环保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就环评报告基本内容进行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ACM及20万吨橡胶胶片项目总投资105356万元,位于山东沾化经济开发区潮河与恒业四路交汇处东南。
ACM(化学名称:氯化聚乙烯-丙烯酸烷基酯互穿网络共聚物,英文名称:AcrylicCPEModifier,简称ACM)及混炼胶产品市场应用广泛,需求持续上涨,在此背景下,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20万吨ACM及20万吨橡胶胶片项目,该项目建设20万吨/年ACM装置及20万吨/年混炼胶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及环保工程等,建成投产后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20万吨ACM及年产20万吨混炼胶胶片。
本项目属于化工项目,厂区所在地位于山东沾化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中的三类工业用地,符合山东沾化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总体规划。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国家发展改革委2013第21号令),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石化化工”第12条“合成橡胶化学改性技术开发与应用”,该项目未生产、经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公示时间为发布公告信息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二、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处理措施、排放情况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
本项目ACM生产过程有组织废气主要为配料槽含尘废气、氯化及降温过程含氯废气、液氯站废气、干燥过程含尘废气、混料过程含尘废气、包装过程含尘废气;混炼胶生产过程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备料、计量称重、防粘过程含尘废气;密炼、开炼、压片过程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等。
ACM生产过程配料槽含尘废气、包装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氯化及降温过程含氯废气、液氯站废气经水洗+碱液喷淋系统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闪蒸干燥器、干燥床、混料仓废气分别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混炼胶备料、计量称重、防粘过程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密炼、开炼、压片过程废气均经密炼废气治理一体机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经喷淋塔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
ACM生产过程含氯废气Cl2及HCl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9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含尘废气经处理后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限值要求。
混炼胶生产过程备料、计量称重、防粘过程含尘废气处理后可以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一般控制区限值要求。密炼、开炼、压片过程有机废气处理后可以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橡胶制品制造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处理后排放可以满足《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中表1标准。
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各类污染物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各污染物的D10%均未出现。
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车间需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在卫生防护区域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的建设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废水、沉降离心机排水、水洗釜排水、废气处理装置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车间设备冲洗水和初期雨水。综合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潮河。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泵、风机、离心机、密炼机、开炼机、冷却塔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经预测,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收再利用,废包装材料、含油废抹布及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新增污泥委托处理。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委托处理。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发邮件或者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查阅纸质报告书。
或者通过网络链接下载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为:
http://www.eiafans.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受工程影响的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好的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防治工程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的建议,以便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将公众的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及当地环境保护主管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厂址周围3公里之内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学校等;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统一制定,可从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网络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将从国家生态环境部下载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好之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自送、电话联系建设单位上门取件等方式提交我公司。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公司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1、项目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山东沾化经济开发区潮河与恒业四路交汇处东南;
联系方式:187*****628;
联系人:王总。
(2)承担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贵州飞达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A744室;
联系方式:********972;
联系人:董工;
电子邮件:********3@1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络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山东日科橡塑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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