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动物防疫疫苗和防控物资招标公告
2020年动物防疫疫苗和防控物资招标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经费政策》规定,省、市有关要求和《政府采购法》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疫苗、器械、副反应治疗药品和防控应急物资询价采购工作,确保采购过程公开透明,采购结果客观公正,本着“严格采购程序、保证采购质量,节约采购资金,缩短采购时间”的原则。为确保我县2020年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控制重大疫病发生和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局研究,决定采取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广大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单位:湄潭县农业农村局
二、采购货物内容
(一)动物防疫疫苗:猪瘟、猪肺疫、猪丹毒三联疫苗,仔猪副伤寒疫苗(C500株),狂犬病灭活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JXA1-R株)、鸡新城疫Ⅳ疫苗。(疫苗数量及参数详见-附件1采购报价单)
(二)动物疫病防控物资
1.防疫药品器械:酒精、碘伏、医用脱脂棉球、针头、真皮出诊箱、金属注射器、连续注射器、大型犬防咬狗嘴套、禽流感胶体金快速检测卡。
2.防疫副反应治疗药品:兽用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兽用注射用氨苄西林钠、兽用安乃近注射液。
3.防控应急物资:畜禽消毒药液(剂)、仿布鞋套、护目镜。
(以上防控物资数量及参数详见-附件2采购报价单)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具备以下资质并提供复印件
1.提供疫苗生产厂家GMP证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产品批准文号、中监所检验报告(批签发)及其他佐证资质复印件;贸易商生物制品经营许可证、冷链储运及温度记录表等复印件。
2.提供供应商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
3.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评审时间、地点及方法
2020年3月9日14时30分,湄潭县农业农村局在3号会议室组织评审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完全满足询价公告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成交供货商。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密封报价)
报价人可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直接送至采购单位,或以邮寄或速递方式送达。密封报价文件须在密封处加盖公章,邮寄或快递的报价文件须在信封处注明“密封报价”字样。邮寄或速递方式的报价文件送达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时间、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电话等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接受报价时间:2020年3月2日-3月8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二)报价递交地点:湄潭县动物疫病预防监测站
地址:贵州省湄潭县湄江街道塔坪路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书芳 156*****181
王 芬 137*****469
附件:1.****************47069.doc" otheroperation="false" appendix="true">湄潭县2020年动物防疫疫苗询价采购报价表.doc
2.****************02657.xlsx" otheroperation="false" appendix="true">湄潭县2020年动物疫病防疫防控物资采购报价表.xlsx
湄潭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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