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经济开发区龙翔路西段、龙港路西段市政道路修复改造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揭东经济开发区龙翔路西段、龙港路西段市政道路修复改造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揭东经济开发区龙翔路西段、龙港路西段市政道路修复改造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揭东经济开发区龙翔路西段、龙港路西段市政道路修复改造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服务(项目编号:HNCD-********001)”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参与磋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HNCD-********001
二、项目名称:揭东经济开发区龙翔路西段、龙港路西段市政道路修复改造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服务
三、项目概况:
1、服务内容:揭东经济开发区龙翔路西段、龙港路西段市政道路修复改造工程的勘察(含测量)及初步设计(含概算),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2、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成果文件共30日历天。
4、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500000.00元(其中:勘察费213000元,初步设计费287000元),最高限价金额包括完成本项目相关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税金、杂费和管理费等费用,采购人不接受响应报价外的任何其他费用,报价超出采购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 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
四、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提供 2018 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3月3日起至2020年3月9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上围村大菜园一巷15、16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八、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0年3月16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上围村大菜园一巷15、16号。
十、磋商时间:2020年3月16日上午10时00分。
十一、磋商地点: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上围村大菜园一巷15、16号。
十二、公告期限:2020年3月2日至2020年3月4日(3个工作日)。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揭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经济开发区龙翔路
采购人联系人:李工
采购人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揭阳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曲溪街道上围村大菜园一巷15、1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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