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县南沙河人工湿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辽阳县南沙河人工湿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的委托,为辽阳县南沙河人工湿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辽县行审发(2020)7号”文件批准建设,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满足资格要求的EPC总承包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辽阳县南沙河人工湿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建设地点:辽阳县
3.资金来源:县财政,项目总投资概算789.53万元
4.工程开、竣工时间:2020年4月1日~2020年07月1日
5.招标内容:辽阳县南沙河人工湿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整个工程初步设计(允许对方案设计进行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设计单位须具备市政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和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3.项目经理(兼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或1年以上(含1年)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⒈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5时,到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阳市白塔区东兴街道办事处对面)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及在企业一年以上(含一年)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报名;外省企业须提交省外施工企业入辽承揽业务信息报送单;
⒉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具备各标段要求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3份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到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认。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⒈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踏勘,以便获取投标人需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3月25日9 时00分;
⒊开标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圣区新城路9号辽阳市政府A座4楼)。
********9">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辽阳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辽阳县
联系人:李宝元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阳市白塔区万隆花园B区6-3号
联 系 人:程诗桐
电 话:****-*******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3日
招标
|
辽宁城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