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简要说明:/
一、采购人名称: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singleSource****************
三、采购项目名称: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 | 1 | 990万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经过8年的集中建设,我区已建成公共自行车站点219个,网络覆盖面积达100平方公里,科学的站点布局和高品质的服务使市民的需求和使用量持续攀升,运行绩效远远高于周遍地区。1、根据浙财采监[2014]28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以及《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政府第35次区长办公会议纪要》精神,台州市黄岩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负责黄岩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营管理,为我区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建设和运维单位,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台州市黄岩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进行契约化管理。2、公共自行车作为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方便市民低碳出行的民生项目,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是必要的。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
台州市黄岩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桥上街居青年西路205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茅新华 | 高工 | 台州市黄岩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江辉 | 高工 | 台州市基础设施投资公司 |
李芝利 | 高工 | 台州市财政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根据《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一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第五款:“为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决定的公共政策目标,需要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服务项目。”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符合此条款要求,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其他事项
/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台州市黄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台州市黄岩区环城北路99号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黄岩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
地址:台州市黄岩区劳动南路289号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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