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环境污染源检测及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招标公告

2020年度环境污染源检测及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招标公告


第1章 招标公告

项目合同:黄河水电西宁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污染源检测及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项目

合同编号:0421-TYN-FY-(2020)第5号(总67号)

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甲 方:黄河水电西宁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水电西宁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污染源检测及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与甲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水电西宁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2020年度环境污染源检测及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项目地点位于青海省西宁市东川工业园区金硅路4号,现场交通条件便利。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排污单位自行检测技术指南》与地方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自行监测等相关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须对厂区生产废气、废水、锅炉废气及厂界噪声、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对厂区废水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

(1)生产废水检测,生产废水总排放口3个,P型电池及组件厂区、N型电池及组件厂区污染因子均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pH、总磷、总氮、氟化物,共计7项;硅片厂区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pH、总磷、总氮,共计6项,检测内容均为污染因子浓度、流量。

(2)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生产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共3个,分别P型电池及组件厂区废水在线监测设备、N型电池及组件厂区废水在线监测设备、硅片厂区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比对污染因子均为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pH。

(3)生产废气检测,P型电池及组件厂区生产废气排放口15个,属检测范围的生产废气排放口13个,污染因子如下:1#酸雾废气净化塔排放口(氯(氯气),氯化氢,氟化物)、2#酸雾废气净化塔排放口(氯(氯气),氯化氢,氟化物)、3#酸雾废气净化塔排放口(氟化物,氮氧化物)、4#酸雾废气净化塔排放口(氟化物,氮氧化物)、5#酸雾废气净化塔排放口(氯化氢,氟化物,氯(氯气))、1#硅烷燃烧+氨气喷淋塔排放口(氨(氨气),颗粒物)、2#硅烷燃烧+氨气喷淋塔排放口(氨(氨气),颗粒物)、3#硅烷燃烧+氨气喷淋塔排放口(氨(氨气),颗粒物)、4#硅烷燃烧+氨气喷淋塔排放口(氨(氨气),颗粒物)、5#硅烷燃烧+氨气喷淋塔排放口(氨(氨气),颗粒物,氮氧化物)、1#有机废气吸附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2#有机废气吸附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3#有机废气吸附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N型电池及组件厂区生产废气排放口6个,属检测范围的生产废气排放口5个,污染因子如下:1#酸雾废气净化塔排放口(氯(氯气),氯化氢,氟化物、颗粒物)、2#酸雾废气净化塔排放口(氯化氢,氟化物)、1#硅烷燃烧+氨气喷淋塔排放口(氨(氨气),颗粒物)、2#硅烷燃烧+氨气喷淋塔排放口(氨(氨气),颗粒物)、有机废气吸附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硅片厂区生产废气排放口2个,属检测范围的生产废气排放口1个,污染因子如下:有机废气吸附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检测内容为污染因子浓度、烟气量、烟气流速、烟气温度、氧含量。

(4)锅炉废气检测,P型电池及组件厂区共2个、N型电池及组件厂区共2个,硅片厂区共2个,污染因子均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格曼黑度,共计4项,检测内容为污染因子浓度、烟气温度、烟气流速、烟气量。

注:P型电池及组件厂区、N型电池及组件厂区、硅片厂区锅炉均为一备一用,检测使用锅炉废气排放口。

(5)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监测点位共计5个,污染因子为氨气、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氢、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监测内容为污染因子浓度温度,风速,风向,气压。

(6)厂界噪声检测,厂界噪声检测点位共计4个。

1.2 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黄河水电西宁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生产废气、废水、锅炉废气及厂界噪声、无组织废气检测、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1.2.2 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下列项目

(1)根据《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中各项污染因子浓度测定方法进行检测;

(2)对生产废气、废水、锅炉废气及厂界噪声、无组织废气共计34个检测点位对应的环境污染因子进行检测,并对废水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

(3)每次检测后提交符合规定并印有CMA字样的监测报告。

1.2.3检测周期及频次:

(1)检测周期:合同签订后 1年。

(2)检测频次:生产废水、生产废气每季度检测1次(每年4次);生产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每季度比对监测1次(每年4次);厂界噪声及无组织废气每年检测1次;锅炉废气采暖期检测1次(其中氮氧化物采暖期每月检测1次)。

(3)取样频次:每检测点位各对应污染因子取样3次。

1.3 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由黄河水电西宁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 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环境检测单位。

环境检测机构必须获取CMA资质证书,并且入选青海省环保厅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名录。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 业绩

投标人近三年内承担过生产废气、废水及噪声检测工作业绩,检测内容包括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及氨氮等主要污染物(附合同及项目检测证明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0年3月4日~2020年3月10日 8:30~11:30,14:30~17:30

1.7.2发售方式:PDF电子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将在疫情解除后采用邮寄方式送达。

1.7.3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电汇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1.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必须于2020年3月25日北京时间14:30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以WinRAR软件进行压缩并加密后发送至hhnyzbb*******@vip.163.com邮箱(该邮箱不接收报名资料)。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电子投标文件送达时间为准。

纸质投标文件原则上在开标前寄出,并将寄件单扫描或拍照后与电子招标文件发送至邮箱(考虑疫情防控期间的影响因素,不要求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同步送达。对投标文件无法邮寄的,可在疫情解除后邮寄)

1.9 其它

1.9.1 投标人应填写报名申请表。

1.9.2 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的单位有效证明(介绍信或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9.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项目信息网上发布。

注:投标人无需现场报名,对1.9.1、1.9.2条规定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1.10.1条邮箱后,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即可完成报名。

1.1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10.1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异议联系方式

地 点: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43号黄河水电大楼裙楼二楼招标办公室二

联 系 人:范慧琴

电 话:0971-*******

电子邮箱:zbb*******@vip.163.com

邮 编:810008

1.10.2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

单 位:青海黄河能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河电力支行

帐 号:4000 5416 4105 017

投标人将电汇后的银行回单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zbb*******@vip.163.com邮箱,代理机构人员将根据银行回单发售招标文件。银行回单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所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测 比对 在线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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