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国华(神木)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神木四、五期100MW工程风机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国华投资国华(神木)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神木四、五期100MW工程风机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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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投资国华(神木)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神木四、五期100MW工程项目风机基础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投资国华(神木)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华神木四、五期100MW工程项目风机基础工程,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00100809,招标人为国华(神木)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国华神木四、五期100MW风电项目场址位于榆林市神木市西南部,距离神木城区约20km。
2.2建设规模:
神木四期19台远景EN-141/2.65-90型风电机组;神木五期19台远景EN-141/2.65-90型风电机组,共100MW。
2.3工期:
2020年5月1日四期首台风机基础开始浇筑、2020年9月30日完成风机基础施工;
2020年5月1日五期首台风机基础开始浇筑、2020年9月30日完成风机基础施工。
2.4招标范围:
1、神木四期19台远景EN-141/2.65-90型风电机组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
2、神木五期19台远景EN-141/2.65-90型风电机组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
每期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4.1:征地、协调及其他工作:
1、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征地工作,包含永久征地、临时征地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过程中临时性及措施性补偿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树木砍伐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工作以及属于地方政府规定应交纳的各项费用,除永久征地费外,其他与征地相关的费用均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协调、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地方协调、政府协调、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协调等)。
3、施工所需全部证件、批件的申报、批准及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开工(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临时征地、占地、施工场地交通、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树木砍伐、项目交验、竣工投运、 验收及移交、竣工备案、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合格证等)相关手续办理。
4、负责竣工图纸的编制,并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及合同的规定搜集、整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全部档案资料,移交业主工程部。
5、所承担工程的所有甲供设备、材料的接货、卸货、拖拽、清点、看护保管及设备二次倒运(包含堆场到各个风机机位倒运)等工作。
2.4.2 :工程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1、风机基础工程:风机吊装平台整平处理、平台施工、平台防护设施、排水设施修筑、工程桩施工及检测、风机及箱变基础开挖、风机基础浇筑、箱变砌筑、风机基础及箱变基础回填、风机沉降观测点的制作、风机防雷接地网敷设及接地电阻检测等;
2.4.3 :补充说明:
1、本工程所有材料均由投标方采购。
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是按照现场标准化工地建设及《风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规定标准计取的,要求各投标单位按统一价格报价,如不按要求报价,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3、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必须全部使用到本工程中,做为考核项目,专款专用。在施工结算时根据现场实际使用情况,经业主及监理、咨询单位签字确认后,据实结算。
4、本工程承包人必须严格落实所有施工涉及区域的安全文明(包含工程和生产)施工管理工作,项目部建设及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严格按照《风电场安全文明施工手册》执行。
5、投标人严格按照施工图及业主规定区域施工,超出部分所产生的征地、协调等其他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应在关键的施工部位等地安装自备发电机组,此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7、发包人所提供的施工用临时水源,供水可靠性较差,为保证施工质量,承包人应充分考虑使用备用水源的可能,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8、投标人负责改善施工环境,并交纳各类抵押金,处理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相关纠纷,并承担相应责任及罚款。
9、施工用水、电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0、承包人自行考虑的余土(石)弃置及取土行为必须合法合规,相关手续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1、施工人员意外伤害险计入本次投标报价中,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该部分费用结算时不再调整。
12、监理工程师和现场工程师要求在相同条件下进行或重做被拒收材料或设备的检验,则重复检验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方负责。
13、对于工程正式竣工验收、移交之前的成品保护、维护、丢失,应由承包人负责,验收期间出现的缺陷,发生的事故,如因施工或管理不当所致,应由承包人修复、处理,不得向发包人索取额外费用。在保护期间发生丢失,承包方自费予以补救。若事故使工程投产日期推迟,承包人应赔偿未移交工程的经济损失。
14、投标人承担施工范围内安全保卫工作并提供和维修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在施工全过程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15、施工完成后需要对施工场地恢复原始地貌、并做植被恢复措施。
16、在施工区域施工时,要保证施工区域环境卫生,做到无白色污染,每天施工完毕都要清理好施工现场,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2.5、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国家和现行电力行业工程质量合格标准,并满足《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风电场项目工程验收管理规定》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证书,且都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在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3个100MW及以上装机容量风电场基础工程,工程业绩需附1)合同证明2)竣工验收单或业主证明。
6、投标人为此项目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证书B本),不能同时兼任本项目技术负责人,且不得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须做书面承诺书。至少具有2个100MW及以上装机容量风电场风机基础工程项目经理管理业绩,需附1)合同证明2)竣工验收单或业主证明。同时需提供项目经理本人就职于投标单位至少三年的社保证明。
7、投标单位人员要求: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质检员、资料管理员。投标文件中的主要管理人员须与现场人员相符合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踏勘时间: 2020年3月12日上午9:30
踏勘集中地点: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市
联系人:张广斌
联系电话:0912-3446010
招标人: | 国华(神木)新能源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艳宁 王艳宁 |
电话: | 18829346701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王振宇 |
电话: | 010-57336330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20002963@chnenergy.com.cn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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