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地表水主要考核断面、重点入河排污口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太原市地表水主要考核断面、重点入河排污口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太原市地表水主要考核断面、重点入河排污口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太原市生态环境局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人”),对太原市地表水主要考核断面、重点入河排污口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太原市地表水主要考核断面、重点入河排污口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2.项目编号:SXHY-(2020)GA-5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预算金额:630万元

5.采购内容及预算:共一包,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太原市地表水主要考核断面、重点入河排污口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流量计8套、配水及预处理系统8套、PLC控制系统8套、五参数在线分析仪8台、总氮在线分析仪8台、化学需氧量在线分析仪8台、总磷在线分析仪8台、高猛酸盐指数在线分析仪8台、氨氮在线分析仪8台、户外柜(带空调)8套、工业控制计算机8套、实现水站正常连续稳定所必须的备品、备件、设施及三个季度运维服务。


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6.交货(完工)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5日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数据上传并于进入试运行。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投产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须提供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7)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投标人经营该项目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8.联合体参加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0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太原市格林花园3号楼1单元12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

10.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3月24日上午08:30—09:00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3月24日上午09:00

(3)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3月24日上午09:00

(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11.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日前登陆《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入库登记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12.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75号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4*****366

1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格林花园3号楼1单元1202室

联系人:党女士联系电话:181*****567

14.信息发布

本项目相关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终止公告、中标结果公告等信息均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15.公告期

太原市地表水主要考核断面、重点入河排污口新建水质自动监测站项目公开招标项目公告期限: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0日。

山西恒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03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标签: 水质自动监测 排污口 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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