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技师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2020年技师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 2020年技师服务项目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00元 | ||||||||||||||||||||||||||||||||||||||||||||||||||||||||||||||||||||||||||||||||||||||||||||||||||||||||||||||||||||||||||||||||||||||||||||||||||||||||||||||||||||||||||||||||||||||||||||
项目背景 | 2020年技师服务项目主要包括技术革新改造、技术交流及继续教育服务、技术成果展示三项服务。招标方作为我市首家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单位,市编办按照“养事不养人,以事定费、购买服务”的改革原则,只设定了10个职员和10个雇员的编制,招标方的经费构成也是由人员行政经费和购买服务经费两部分组成,对外服务工作都是通过购买服务完成的。因此,招标方自成立以来,该项目一直是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来完成。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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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技术要求 第一部分 “技术革新改造”项目 要求严格按照招标方《深圳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服务中心技能培训技改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及其配套工作手册的规定开展以下工作: (一)技改项目征集工作 分批完成2020年度技改征集项目不少于50项,且满足本年度技改资助需要,此项工作需在合同截止日前完成。 1、通过高技能人才QQ群、微信群、短信以及网络媒体等方式发布征集通知,广泛宣传招标方2020年技改项目需求,发动我市技能人才积极参与。 2、指导技改项目负责人填写《技能培训技改项目立项申报表》,协助其完成技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市政府政务网)申报。 3、完成技改项目网上(市政府政务网)受理、审核等程序的工作,并提供咨询、进程查询等服务。 4、需提交不少于以下结题资料:技改项目征集宣传、发动的过程资料(公告、培训学员征集登记表等)。 (二)2020年技改项目评审工作 根据技改征集进度,分批进行评审。 1、按以下环节和要求,组织专家对征集来的项目进行评审。 (1)符合性评审。专家不少于3人,将技改项目按专业进行分类评审。 (2)初评。按符合性评审的专业分类进行初审,每专业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 (3)复评。采用综合评审(不分专业),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 (4)每项评审均需有评审标准、评分表、评审记录及评审结论。初评和复评还须对各技改项目方案、经费预算提出修改和调整意见。 (5)初评和复评全过程须摄像,摄像须确保影像清晰,音质清楚,刻录成CD光盘在评审会结束3天内报送招标方技师服务部。 (6)复评意见报招标方审批,由招标方最终确定入围项目和候选项目名单并进行公示。 2、评审专家由招标方从自身专家库中抽取。 3、对初评审核通过的每项技改项目,中标服务方安排一名辅导专家,根据初评专家建议指导技改项目负责人制订实施方案、培训计划和经费预算等工作,编制《技能培训技改项目计划书》。 4、项目需提交不少于以下结题资料: (1)项目结题报告1份; (2)技改项目评审工作方案; (3)每项技改项目3个评审环节的评审专家信息及签到表、评审标准、评分表及评审结论、评审报告、初评入围通知书、技改项目计划书等资料;其中,初审和复审环节必须有专家针对技改项目方案、经费预算提出的修改和调整意见。 (4)每项技改项目初评、复审环节的全程录像(刻录成CD光盘),要求影像清晰,音质清楚; (5)技改项目辅导专家工作手册(填写规范、完整),以及相关的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 (6)技改项目审批表(有复评意见)、入围项目公示(网页截图)等资料。 (三)完成不少于10项技改项目(其中,资助资金不少于120万元,从该项目费用中支出)的技改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此项工作须在2020年11月30日前完成(结题资料在2020年11月30日前提交)。 1、每个项目聘请不少于2名专家对项目进行全程督导。专家必须具备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并在其从事的专业(细分专业)范围内有相当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具备与其督导项目相对应的技术专长,具有专业技术、培训教学两方面的指导和监督能力。 2、项目人必须通过技改项目实施过程开展技能人才培训。每个技改项目培养技能人才不少于4人。培训内容应与技改项目紧密联系,培训目标明确。 3、指导项目人对受训人的培训进行考核,并形成考核记录资料(并入结题资料中)。 4、做好项目受训人的受训学时统计。 5、指导并监督项目人在技改完成后,撰写1篇不少于2000字的项目总结,受训人撰写1篇不少于800字的培训总结。 6、根据项目进度按规定发放资助资金。 7、组织专家对2020年度技改项目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专家验收环节全过程须摄像。摄像须确保影像清晰,音质清楚,刻录成CD光盘在验收结束3天内报送招标方技师服务部。 8、根据招标方要求,选择优秀技改项目实物(或制作模型)在高训大厦一楼展厅进行展示。(技改项目实物、制作模型所需费用列入资助资金) 9、项目需提交不少于以下结题资料: (1)项目结题报告1份。 (2)技改项目工作方案。 (4)技改项目合同书。 (5)技改项目负责人工作手册(填写规范、完整),技改团队及受训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撰写的项目总结1篇(不少于2000字)。 (6)技改项目变更申请表(若有变更时)。 (7)技改项目受训者工作手册(填写规范、完整)、受训人撰写的培训总结(不少于800字)。 (8)技改项目督导协议书。 (9)技改项目督导工作手册(填写规范、完整)。 (10)技改项目设备、配件及技术资料移交表,相应实物(无法提交实物的,需提交实物录像和照片)。 (11)技改项目结题验收评审表(每个项目)。 (12)项目受训人的受训学时统计表。 (13)月度技改项目进度报告。 (14)项目资助资金申请、审批、发放、签领记录(资料)。 (15)项目验收报告;专家验收环节全程录像(刻录成CD光盘),要求影像清晰,音质清楚。 第二部分 “技术交流及继续教育服务”项目要求 此项工作(包括验收资料移交等所有工作)须在2020年11月15日前完成,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如下: (一)全年开展技术沙龙10场、技术讲座10场(原则上不安排到企业开展)。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 1、编制技术沙龙、技术讲座年度工作计划,并经招标方审定后实施。 2、在技术讲座10场中,举办不少于2场的大型讲座,每场讲座参加人数不少于160人,讲座主题由服务方提出,送交招标方审定后举办。 3、原则上每月组织举办1场技术沙龙和1场技术讲座。 4、每场技术沙龙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每场技术讲座参加人数不少于40人。 5、技术沙龙或技术讲座主讲人应为鹏城工匠、技能大师、技能菁英,或职业院校名师、国家和省级专家。 6、将技术沙龙、技术讲座的讲稿汇编成册。 7、每次技术沙龙或技术讲座结束5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资料报送招标方技师服务部。验收资料不少于以下要求: (1)经招标方审定的技术沙龙、技术讲座年度工作计划。 (2)每场技术沙龙或技术讲座都需撰写1篇不少于500字附带现场照片的完成情况报告和1篇不少于500字的新闻报导(配有2张以上现场高清新闻照片);完成情况报告和新闻报导必须表述正确(尤其是技术方面)、书写规范、言语通顺、事实客观、无夸大或虚构,内容应体现活动的举办目的、意义、活动过程中的亮点、参加人员对活动的反响等,同时应避免千篇一律,每篇稿件应表现出各场活动的特色和特点。 (3)每场技术沙龙或技术讲座的签到表(主讲人、学员、组织人员等全体参与人员)、讲授(或交流)内容、现场摄影照片及视频等相应记录。 (4)照片和视频(音质)要像素高、清晰,能反映现场全景的真实情况(规模、效果、主讲人、听众等,需多角度反映情况);照片和视频刻录成CD光盘。 (5)技术沙龙、技术讲座讲稿汇编册子。 (二)负责技能人才的基础服务工作 1、接受技能人才技术咨询,经整理后个别或集中答疑,并做好书面记录工作。 2、做好招标方技师服务信息平台的维护管理工作。 3、负责完成招标方技师服务日常及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4、此项工作完成后,须提交咨询、服务记录等验收资料。 (三)第二部分工作完成后需编写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第三部分 “技术成果展示”项目要求 (一)完成“第二十二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以下简称高交会)招标方展馆的设计、制作及安装布展(包工、包料);完成时间按高交会组委会安排的时间完成。 1、制定完善、详细的参展方案,方案应包括参展背景分析、目的、目标(预期效果)、主题、风格、展出重点、展会期间活动、时限要求、人员安排、筹备工作等方面,并在布展前1个月报给招标方技师服务部,经审定通过后方可实施。 2、制定展馆设计方案,展馆设计方案须包括设计理念、空间布置、颜色搭配、展示内容(文字、图片、标语、实物等)、宣传册子等方面,并在布展前1个月报给招标方技师服务部,经审定通过后方可实施。 3、参展项目以鹏城工匠、技能菁英、技能大师技改成果、技改资助优秀项目成果及其他高技能人才技改成果为主,经专家评审入围参展项目不少于15项。 4、代表招标方与会展中心签订高交会展位合同,参展面积不少于100㎡。 5、完成展位安装布展,并在布展前1个月将安装布展方案报给招标方技师服务部,经审定后通过方可实施。 6、安排不少于2名工作人员负责展览期间的现场值班及接待、解说、协调、发放宣传资料等工作。 7、编写参展前、后的新闻报导稿各1篇(不少于600字,图文并茂)。 8、调查上届高交会参展成果在展出后一年来的成交情况,包括成交形式(成果转让、合作生产、产品出售等)、成交金额、成交单位、技改项目时间等信息,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送招标方技师服务部。 (二)完成高训大厦一楼展厅的布展调整更新及维护保养工作 1、根据招标方的要求,做好高训大厦一楼展厅的布展调整更新工作,选择2019年、2020年优秀技改项目实物(或制作模型)进行展出。 2、实行定期检查制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及时更换破损或残缺的展板,确保展板的完好率达到100%,展厅环境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有序;该项工作需有相应工作记录。 (三)提交验收资料及要求 1、每次参展(布展)活动结束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资料报送招标方技师服务部。 2、每次参展(布展)提交验收资料至少包括:完成报告、新闻报导稿(展前及展后)、展示工作方案、展示方案、展馆设计方案、征集项目公告发布(截图、照片等)、专家评审资料、展位合同、布展及参展过程照片(视频)、现场参观和接待记录、高训大厦展厅展板的维护保养记录等资料。 第四部分 项目其它要求 (一)每项工作都需对服务对象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调查率不低于20%;并提交服务满意度调查表和统计分析报告。 (二)所有结题(验收)资料必须提交纸质和电子版(扫描件);通过招标方技师服务部验收(合格)后,方为完成工作。 (三)中标服务方须每月向招标方技师服务部汇报进展情况,每个月、季度、半年、全年底分别报送当月、当季度、半年、当年的工作总结和进度表,以及下月、下季度、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四)按招标方要求,及时完成在技改申报系统的申报、受理、审核等工作。 (五)该招标项目的工作任务及内容(如高交会等)可能因相关部门或招标方上级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而发生调整、减少、取消等变动情况,不算违约。当发生调整时,双方另行协商处理或签订补充合同;当发生减少、取消时,扣除相应费用。 (六)人员安排要求 1、中标方应安排不超过4名专职工作人员(提供评标所要求证明材料,以评定分数;超过4人将导致废标)组成服务团队(其它临时性辅助人员无需在投标书上列明),负责该服务项目,并指定项目专职负责人。专职项目负责人具备5年以职业培训或职业教育工作经历,具备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2、投标书上提供的项目团队人员必须是项目的实际工作人员,并且按投标书的分工明确职责。如需更换人员,需书面报请招标方同意。 3、中标方服务团队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每周五天制坐班,中标方工作人员应按招标方要求及时到场(特殊情况除外),以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如果中标方服务团队工作人员不在岗或不及时到场而造成工作贻误或事故,后果概由中标方负责承担。 4、中标方须接受招标方的监管指导,完成招标方安排的项目相关临时性工作。 5、中标方项目团队人员,如因个人职业操守或工作能力影响招标方项目正常开展的,中标方须按招标方的要求更换工作人员,以确保为其所中标的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否则因中标方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所造成的后果损失,概由中标方负责承担。 (七)中标方项目团队人员必须在招标方提供的办公场地办公。 | ||||||||||||||||||||||||||||||||||||||||||||||||||||||||||||||||||||||||||||||||||||||||||||||||||||||||||||||||||||||||||||||||||||||||||||||||||||||||||||||||||||||||||||||||||||||||||||
商务需求 | (一)合同服务期限 1.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 2.本项目为长期服务类项目,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发现项目有异常情况,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二)合同金额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后支付项目中标费用总额的60%,余款在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 2、本合同约定之价款均应通过财政支付,上述付款义务之期限仅限于招标方完成财政支付申报手续之期限,并非财政部门实际付出款项或中标方实际收到款项之期限。 3、中标方应于上述期限届满前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向招标方交付等额有效发票,否则,招标方有权顺延其履行付款义务之期限。 (三)违约责任 中标方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时,若该任务不能延期(是否允许延期,由招标方确定),则根据未完成工作量扣除相应费用,并处以违约金(与所扣除费用相等)。若该任务允许延期(是否允许延期,由招标方确定),则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招标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0天以上的,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中标方应返还招标方已支付但未完成任务的所有款项,赔偿由此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并处以违约金(与所扣除未完成服务费用相等)。 | ||||||||||||||||||||||||||||||||||||||||||||||||||||||||||||||||||||||||||||||||||||||||||||||||||||||||||||||||||||||||||||||||||||||||||||||||||||||||||||||||||||||||||||||||||||||||||||
评标信息 |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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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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