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数字电视广告代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二)
吉视传媒数字电视广告代理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二)
吉视传媒数字电视广告代理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二)
项目编号:0773-2040GNJLFWGK0037/01-02
1、招标条件
吉视传媒数字电视广告代理项目已获批准,招标人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视传媒数字电视广告代理项目
2.2 招标范围:发布于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平台上,用户终端有线数字电视机顶盒开机后收看到的开机图片广告(第一幅)、开机视频广告、点播暂停图片广告、换台音量条图片广告及节目切换图片广告展位。
2.3明细:
包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服务范围 | 代理期限 | 说明 |
01 | 吉视传媒数字电视广告代理项目资格预审 | 1项 | 开机广告(第一幅)及开机视频 | 1年 | 无 |
02 | 吉视传媒数字电视广告代理项目资格预审 | 1项 | 点播暂停展位、换台音量展位及节目切换展位 | 1年 | 无 |
2.4 地点:吉视传媒指定地点
2.5 项目广告刊登要求:项目涉及广告内容不得涉及民族宗教、医药、医疗器械、医疗机构、烟草、农药、性保健、兽药等,不得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禁止播出的产品及领域。
因广告形式的特殊性,广告内容应与表现形式及频次相适应。广告内容需通过吉视传媒审核,方可上线发布,审核不通过不予播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国内广告代理、发布等相关内容。
3.2 本次招租的项目,不得从事国家明令禁止、有损形象以及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的经营项目。
3.3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或筹资能力,无任何不良记录和债务纠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意识以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 投标人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3.6 不允许任何单位对本次招标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3.7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条例,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不允许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投标人须具有媒体广告发布、媒体广告代理等同类或类似业绩至少1项。
3.12 投标人需具有重要核心广告资源及行业内相关成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为线上登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服务商,请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和联系方式)扫描件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和联系方式)扫描件、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于2020年03月05日至2020年03月13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00时(节假日除外),********2@qq.com">发送至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收件邮箱“********2@qq.com和********3@qq.com”,我司在收到报名资料后将于报名截止前与潜在服务商以邮件和电话方式联系、线上收取标书款并线上发送资格预审文件,未在以上规定报名时间内发送资料或缴纳标书款的潜在服务商视为无效报名。
4.2 本项目最低投标限价400万元/包。
4.3 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6日9:30分。
地点: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B座14层会议室8。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视传媒电子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东行至吉视枢纽中心
邮编:130021
联系人:刘冠楠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天工路交汇伟峰东樾2303室
邮政编码:130000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武娜
电子邮件:********3@qq.com
2020年03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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