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绿道系统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城市绿道系统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城市绿道系统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城市绿道系统建设项目 已 第八师石河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发改投资[2020]40号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城市绿道系统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2、建设地点:石河子市

3、建设规模:包括北一路(西一路-东六路)两侧73078㎡、东四路(北一路-北四路)东侧7888㎡、东五路(北一路-北四路)西侧7981㎡及北四路(东四路-东六路)南侧13597㎡绿道系统的建设,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绿化带内植物的补植、增设木栈道、路边缘座椅、活动场地、健身设施、垃圾箱、小售卖亭及景观照明设施,灌溉系统的完善。其中:绿道总长9283米,绿化改造面积104207㎡,新增路边缘座椅510对,新增木栈道10464米,新增乔木953株,新增景观照明灯具2015盏,新增活动设施23套,新增垃圾箱130个,新增小售卖亭41个。

4、项目总投资额:4586.06万元

5、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5.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城市绿道系统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业主所提出重大设计变更、服务、承诺等所有工作内容。

5.2拟招标的其他标段范围如下: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需具有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自治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

3.2 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截止之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设计过一个项目的类似业绩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成功案例)。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企业相关信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9日18时止,在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报名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者无需提供)、资质证书、法定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证明文件原件(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二份)。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9日18时止(北京时间),在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持介绍信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

7.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第八师石河子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西附楼二楼

联系人:窦乃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石河子天一工程建设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11-C2号

联系人:朱海英 王平 段媛

电 话:130*****559137*****689176*****501

日 期:2020年3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初步设计 方案设计 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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