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同时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壹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要求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
3.企业投标报名时已取得青岛高新区建筑业企业入区备案资格证。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万元,采用本单位(与投标报名时一致)账户电汇方式缴纳(谢绝现金)。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6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用建筑房屋建筑工程。 资格预审办法 资格预审办法:资格预审将按青建管字200810号文件及青建管字201011号文件(详见www.e_qdpm.com/gcc)进行。投标单位投标报名时,应按照资格预审办法的要求提交参加资格预审的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复印件存档并登记备查。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单位报名时所提供的资料明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提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投标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11年10月26日14:00时至2011年11月2日11:00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一套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青岛高新区创业中心A区328房间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青岛高新区建筑业企业入区备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3)拟承担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外地入青企业投标注册建造师需同时提交外地入青注册建造师备案证明)资格证书及五大员(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书未体现投标单位名称的应提供劳保证明,从各地社保网打印,能充分体现投保人的单位和投保日期等详细资料,投标报名时须在现场进行网上确认;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证明原件);
(4)企业上三年度完成的符合本公告同类工程界定要求的施工项目,包括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上三年度完成的工程,包括经备案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相应的质量、安全获奖证书、正式文件和经备案工程竣工验收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上两年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授予优秀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称号的正式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优秀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还应提供国家建设部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权其评选优秀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的证明文件及企业注册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评选推荐证明材料;
(7)企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注册地在青岛市行政辖区以外的企业,应提供注册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市场行为及上两年度安全生产证明材料(证明30日内有效)。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上述(1)、(2)、(3)、(8)款要求的资料原件,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其他说明 一、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二、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三、有关事项说明:如果投标单位在报名过程中有需要向高新区监督部门反映的问题,可拨打电话: ********、 ********,也可发电子邮件至gxqjc@126.com(反映人应署实名,并提供具体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