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明水-哈尔滨支线)高杆灯、路灯招标公告
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明水-哈尔滨支线)高杆灯、路灯招标公告
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明水-哈尔滨支线)高杆灯、路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PCWZ-2019-ZEDX-54
一. 招标条件
本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长岭-永清)(明水-哈尔滨支线)高杆灯、路灯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分公司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部,项目资金来自自筹。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俄东线(长岭-永清)起自长岭分输站(不含),止于永清联络压气站(含),途经吉林、内蒙古、辽宁、河北、天津等五省(直辖市/自治区)29个县(市、区),新建管道总长1110km,其中长岭-沈阳段355km,设计压力10MPa,管径D1422mm;沈阳-永清段755km,新建管道线路基本与已建秦沈线、永唐秦天然气管道并行敷设,设计压力10MPa、管径D1219mm。
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明水-哈尔滨支线(以下简称“明水支线”)包括明水-哈尔滨段和兰西-绥化 段。其中,明水-哈尔滨段起自干线明水分输压气站(依托干线),途经兰西分输站,止于哈尔滨北站,线 路全长 147km,沿线设置 6 座线路截断阀室(其中 B 类监控阀室 2 座,监视阀室 4 座),设计输量 10.04×108m3/a,设计压力 12MPa,管径 559mm;兰西-绥化段起自明水-哈尔滨段的兰西分输站,止于绥化 末站,线路全长 30km,沿线不设置阀室,设计输量 0.5×108m3/a,设计压力 6.3MPa,管径 273.1mm。
2.2 招标范围
2.2.1(长岭-永清) 高杆灯、路灯
序号 | 设备名称 | 站场名称 | 安装地点 | 光源数量x功率(W) | 数量(套) | 危险区域划分/气 体组别 |
1 | 高杆灯 | 沈阳 | 防爆区 | 9x200W | 7 | 2 区/ Exd IIB T4 |
2 | 高杆灯 | 锦州 | 防爆区 | 9x200W | 6 | 2 区/ Exd IIB T4 |
3 | 高杆灯 | 锦州 | 防爆区 | 6x200W,180° | 1 | 2 区/ Exd IIB T4 |
4 | 高杆灯 | 永清 | 防爆区 | 9x200W | 7 | 2 区/ Exd IIB T4 |
5 | 高杆灯 | 沈阳 | 非防爆区 | 6x200W,180° | 2 | |
6 | 高杆灯 | 永清 | 非防爆区 | 9x200W | 2 | |
7 | 路 灯 | 双辽 | 防爆区 | 2x120 | 7 | 2 区/II B |
8 | 路 灯 | 通辽 | 防爆区 | 2x120 | 10 | 2 区/II B |
9 | 路 灯 | 盘锦 | 防爆区 | 2x120 | 10 | 2 区/II B |
10 | 路 灯 | 锦州 | 防爆区 | 2x120 | 6 | 2 区/II B |
11 | 路 灯 | 秦皇岛 | 防爆区 | 2x120 | 10 | 2 区/II B |
12 | 路 灯 | 永清 | 防爆区 | 2x120 | 7 | 2 区/II B |
13 | 路 灯 | 沈阳 | 非防爆区 | 1x120 | 3 | |
14 | 路 灯 | 双辽 | 非防爆区 | 1x120 | 9 | |
15 | 路 灯 | 盘锦 | 非防爆区 | 1x120 | 3 | |
16 | 路 灯 | 通辽 | 非防爆区 | 1x120 | 10 | |
17 | 路 灯 | 锦州 | 非防爆区 | 1x120 | 6 | |
18 | 路 灯 | 永清 | 非防爆区 | 1x120 | 10 | |
19 | 合计 | 116 |
注:具体规格、数量详见技术文件。
2.2.2(明水-哈尔滨支线)站场路灯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数量(套) | 使用地 | 备注 |
1 | 普通单头路灯 | AC220V、LED光源、1x120W、H=6m | 22 | 兰西分输站 | |
2 | 普通单头路灯 | AC220V、LED光源、1x120W、H=6m | 22 | 哈尔滨北站 | |
3 | 普通单头路灯 | AC220V、LED光源、1x120W、H=6m | 22 | 绥化末站 | |
合计 | 66 |
注:具体规格、数量详见技术文件。
2.3交货地点:双辽、通辽、沈阳、盘锦、锦州、秦皇岛、廊坊、哈尔滨中转站
2.4交货期:接到排产通知单后 30个日历日内交货;
2.5技术要求:详见技术文件要求。(明水-哈尔滨支线路灯技术要求按照长岭-永清项目路灯技术文件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为中国境内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高杆灯:
1.按技术条件本工程项目供应高杆灯的制造商应具有高杆灯生产许可证或有相关授权,且已通过ISO质量体系认证或与之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
2.满足数据单中“数字化移交”的技术要求。
路灯:
1.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GB/T19001或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或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文件应提供型式试验报告,且型式试验报告的设备型号与投标设备型号应一致。
3.提供相关元件的3C认证证书。
4.提供防爆认证证书(如有防爆灯具)。
5.提供符合本工程实际的相关计算报告。
6.关键技术参数及供货范围与招标文件发生实质性偏离(技术参数包括防护等级、防爆等级等)。
7. 满足数据单中“数字化移交”的技术要求。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近3年(2017年1月 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性能或技术参数应类似于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4 财务要求:要求近3年(2017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财产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不存在资不抵债情况,有能力承担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须提供近3年(<2016 年 至 2018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3.5 信誉要求:
(1)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2)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情况截图,如被最高人民法院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投标被否决。
(3)提交最近3年(2017年1月 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诉讼及仲裁情况说明,承诺没有招标人认为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诉讼及仲裁案件。
(4)法人、法定代表人自2015年1月 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
(5)未被中石油总部、中油管道公司及管道公司列入黑名单。
(6)投标人在最近5年(2015年1月 至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评标委员会应在评标现场对以上(1)、(2)中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投标人信誉情况的依据。
3.6 对允许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 其他要求: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3月5日08:00:00至2020年3月10日16:00:00(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通过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帮助中心-操作指南中“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的通知”和“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需要办理U-key或灌章业务的供应商,可自主选择到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或昆仑银行办理。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14(语音提示后,答“电子招标平台”);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潜在投标人应自负其责。购买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电汇的方式(注册成功后并登陆点击购买招标文件方可电汇,否则不予接收)。
电汇收款账户名: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廊坊分行营业室;
账号:130*****808********9;
汇款时注明“(招标编号)标书费”,汇款后将汇款底单扫描件及信息登记表发至招标机构指定邮箱zzsc_gdgs@163.com,并联系****-*******确认。电汇款到达指定账号的次日,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网上解锁,潜在投标人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0年3月25日08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网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现场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不强制要求提交):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B107会议室。投标人可以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内容仅在需采用应急措施进行解密时有效。
5.3现场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传送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4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的方式,以网上电子版为准,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5.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12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为银行保函、电汇或网上银行转账。
六、开标
开标时间:2020年3月25日08时30分;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石油管道有限责任公司北方分公司中俄天然气管道工程项目部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四海路18号
联 系 人:李志良
电 话:****-*******
电子邮件:********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金光道44号
邮编:065000
联系人:崔明珠
电话:****-*******
邮 箱: zzsc_gdgs@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廊坊分行营业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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