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交通管控平台建设(一期)指挥中心设备招标公告

数据交通管控平台建设(一期)指挥中心设备招标公告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弥勒市城区数据交通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2020-03-04

2020-03-05至2020-03-11

云典招[2020年]第17号

弥勒市城区数据交通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

张航

138*****416

弥勒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弥勒市

母其坤150*****031

云南典范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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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有效的三证合一副本;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新公司提供相关财务证明材料;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投标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限制投标。④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供应商通过以上网站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3.1.6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外,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①各级行业监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被限制投标(包括投标资格、信用管理、市场准入、承揽工程方面的限制,下同)且在限制期内;②被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3.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弥勒市城区数据交通管控平台建设项目(一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2)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采购清单。

183.566
2020-03-25 08:30:00
2020-03-25 09:00:00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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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05 08:00:00
2020-03-11 17:30:00

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2

网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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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勒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弥阳镇髯翁西路延长线行政中心东侧、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楼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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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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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成交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中标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中标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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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指挥中心 管控平台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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