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气象局吉安市智慧气象服务系统(三期) 招标公告
吉安市气象局吉安市智慧气象服务系统(三期) 招标公告
[2020-03-05]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吉安市气象局委托,依据吉安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的采购方式,对其所需货物和附属售后服务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招标编号:赣中经政采字2020-1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江西省吉安市气象局
采购人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48号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0796-8930055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吉安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66号宜家公园北大门东侧
联系人:袁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0796-8666608/19907969244
传真:0796-8666608
电子函件:3491405976@qq.com
采购项目预算:347.65万元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347.65万元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货物(服务)名称 | 简要说明 | 数量 | 备注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批 | / |
详细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注:本项目是否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不可以: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7点”)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的原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的原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二年内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财务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原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增值税及缴纳社保资金凭证的原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关文件的原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一)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要求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CA及签章办理流程”。
(二)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25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四、招标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9: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CA数字证书时间为准。
特别说明:投标人须将除CA数字证书外的零散资料装入单独的文件袋中(可不密封),并在文件袋上注明响应人名称,代理机构概不接收未袋装的零散资料。
(三)CA数字证书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安市庐陵新区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11楼三号开标大厅。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账号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七、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含税):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先生、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796-8666608/19907969244
注:1.仅允许一名投标人代表进入交易中心。进场人员须系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流行病学史纳入医学观察的人员,红外线体温计监测体温不超过 37.3℃,且必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人员,交易中心将拒绝其入场,情节严重的,报防疫部门依法处置。
2.受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的,另发补遗通知。
3.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吉安市人民政府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及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为不影响各投标人投标,请投标人代表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提前到达交易中心,并积极配合交易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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