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津宁(挂)2011-17号地块项目招标公告
(设计)津宁(挂)2011-17号地块项目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32001
设计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设计[2020]0301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津宁(挂)2011-17号地块项目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宁审批备案[2017]7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4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24000万元,银行贷款:20000万元 ,资金已到位,建设规模为 64864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 项目概况:津宁(挂)2011-17号地块项目,建设规模为64864平方米,项目用地面积:23529.78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商务金融用地。总建筑面积:648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1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676平方米,总投资额4400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桥北新区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津宁(挂)2011-17号地块项目,招标范围:津宁(挂)2011-17号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648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51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676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30700平方米,最大高度47.7米,最高层数:12层,地下1层。最大基坑深度4.9米,最大跨度约11米。结构形式:框架和框剪结构。招标方式:概念性方案招标。设计内容:中标单位完成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后续设计服务。总投资额4400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0年04月01日 至 2020年04月07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 投标报名方式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兼投不兼中。 |
5、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5日 至 2020年03月11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1日16时00分。 |
6、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6.1 |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
6.2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20年03月05日至2020年03月1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2时00分, 下午 14时0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招标文件采取电邮或邮寄方式,如需获取招标文件请在规定期限内发邮件至********3@qq.com 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另:本项目不设置投标报名阶段,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发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获取文件。 |
6.3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7.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7.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7.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招 标 人:天津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勇(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19号)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严雪峰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银石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武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天塔道22号3楼301
邮政编码:300381联系人:杨吉亮电话:138*****730
传 真:***-********转206
日期:2020年03月05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严雪峰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33号(宁河区交通局11层1119号)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李鑫田、陈熙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nhjwzbz@sina.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标签: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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