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除河道内水草浮萍工程招标公告
清除河道内水草浮萍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滦县滦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清除河道内水草浮萍工程
标书编号:LXZFCG********7
采购人名称:滦县滦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滦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滦县滦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联系人:田先生,联系电话:134*****27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省滦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名称:滦县滦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清除河道内水草浮萍工程(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报价单”)。
项目实施地点:滦县境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详情向采购单位联系人咨询)
报价文件递交方式:传真或密封送至滦县政府采购中心(传真:****-*******)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10月27日14:30—15:00(其它时间恕不受理)。
项目负责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
传真电话:****-*******
滦县政府采购报价单
LXZFCG********7
报价方名称(盖章): 联系电话(传真):****-*******
本询价单共三页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技术要求金额总计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
1滦县滦河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清除河道内水草浮萍工程按本谈判文件要求
备注:
1、投标人资格及预审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和施工能力,包括具有维修服务能力、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格供应商。投标人必须有清理水草的专业设备,并具备水上作业能力。
预中标供应商签定合同前必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投标人必须有清理水草的专业设备,并具备水上作业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有效资质证明。预中标供应商如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资质,询价小组有权按有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2、询价原则:本次采购以询价的形式进行竞标采购,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次逐项报出最有竞争力的价格,开标后不得更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相加为准(报价供应商必须对询价单内所有项目进行报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定标:有效投标中报价最低者预中标。本项目如全部报价均超采购单位预算:肆万叁仟玖佰肆拾叁元整(¥43943元)或所提供的服务达不到采购单位要求,询价小组有权决定废标。如有特殊情况,经采购单位申请、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后,询价小组可以作出如下决定:
A、全部投标人重新报价,进行二次竞争;
B、采取其它方式。
5、项目要求: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详细要求向采购单位咨询并结合现场勘查,联系人:田先生,联系电话:134*****272。
中标供应商所承包的工程必须按有关技术资料的要求严格保证质量并符合采购单位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范执行,供方所提供的工程如不符合要求,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宣布中标结果后,中标供应商应尽快将详细的施工方案及工程预算报送采购单位,以供采购单位复核审批。施工方案应包括主要施工方法和措施、施工人员的基本情况、主要施工设备和材料、劳动计划和安全防护措施等有必要说明的情况。工程预算应包括本工程所需的各项费用。中标供应商必须按竞标文件要求及采购单位的要求进行施工。中标供应商必须建立坚强有力的项目经理部,配备先进的施工机械;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坚决杜绝人员伤亡和质量事故。施工过程中必须有专人负责常驻施工现场,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施工过程中,若遇有问题,中标人应积极主动地与采购单位联系,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中标供应商施工中不得损坏各种原有建筑及原有场地风貌。如有必要损坏原有场地风貌方能施工,供应商在施工前必须同采购单位及有关单位协商,否则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施工期间所有机械设备、施工材料及个人物资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保管,如发生损坏或遗失由供应商自负。施工期间施工方的工伤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并自行解决,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供应商必须及时清理废墟。
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款项。
7、供应商须按本询价单格式进行报价(对本询价单用钢笔或黑色水性笔填写),如发现有涂抹、改动或字迹不清楚现象,将视为无效投标。
8、项目实施地点:滦县。
9、报价方式:本次工程由中标供应商包工包料,竞标报价包含清理费、机械费、运输费、税金、废墟外运等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10、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10月27日14:30—15:00(其它时间恕不受理)
报价文件须密封,每页必须盖公章。
11、竞标地点:滦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采购中心。
12、对未中标供应商,采购中心不再发出通知。
13、本询价单共三页
14、联系电话(传真):****-*******
报价方名称(公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无签字盖章无效)
附件:招标要求一页
关于清理河道内水草浮萍工程的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滦河滦县段全长41千米,为打造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现需对新205国道桥南侧1000米滦河河道内的水草、浮萍等垃圾进行清理。
二、项目内容:
对滦河河道内水草浮萍进行清理,清理面积约100000平方米。
三、资质要求:
有清理水草的专业设备,并具备水上作业能力的法人单位。
四、成果要求:
所清理的河道内无水草、浮萍及垃圾,使水面清洁,达到甲方要求。
五、期限要求:
自签订合同日起15日内完成。
六、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款项。
201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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