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本级][非网招]宜春市教体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康府街道、凤凰街道、湖田镇片区】湖田小区监理、设计、造价全过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CZB2020014-1

[宜春市本级][非网招]宜春市教体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康府街道、凤凰街道、湖田镇片区】湖田小区监理、设计、造价全过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CZB2020014-1

[宜春市本级][非网招]宜春市教体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康府街道、凤凰街道、湖田镇片区】湖田小区监理、设计、造价全过程咨询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CZB*******-1

[2020-03-05]

一、工程概况:宜春市教体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康府街道、凤凰街道、湖田镇片区)湖田小区监理、设计、造价全过程咨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监理、设计、造价全过程咨询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

二、项目名称、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项目名称:宜春市教体新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新康府街道、凤凰街道、湖田镇片区)湖田小区监理、设计、造价全过程咨询项目

2、招标范围:(1)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及竣工保修阶段监理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等相关工作全过程监理服务;

(2)设计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方案调整优化及评审,并对成本进行审核和监控,现场重大和关键工序施工方案的合理化建议,现场施工的配合工作等;

(3)造价咨询:工程预算编制及送至财政预算审核;协助建设单位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造价监控、合同价与工程变更价款审核、配合招标人询价、现场签证审核、进度款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监控包含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全范围造价咨询监控控制,直至财政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3、招标控制价:暂定约833万元,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4、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监理资质证书原件、设计资质证书原件、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原件及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营业执照证书原件。

(2)本项目相关负责人证书原件:

a、项目总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兼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b、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c、设计咨询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d、造价咨询负责人: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造价师。

(3)外省来赣监理和造价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前依据江西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规定,按赣建审批(2020)4号文,在“住建云信息系统”上办理企业和注册人员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外埠来赣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外省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精神办理了“省外企业信息登记”及“省外人员登记”(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在江西住建云企业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拟投入本项目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5)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项目总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原件。

(7)开标时,投标人未当场、当时、当众按上述规定提交有关证书原件或材料原件的(已注明复印件的除外),作为自动弃权,不得参加开标会(管理部门统一换证情况除外)。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1、联合体参加投标,监理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需三方签章且在有效期内),且联合体成员个数不得超过叁家。(注:同一集团公司下属有独立法人的全资子公司的,其母子公司以联合体投标,但各项资质与业绩均可作为同一家资质与业绩认定,视为非联合体)。

3.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监理、设计、造价全过程咨询合同,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

3.3联合体一方不得同时另外单独参与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行政审批局网同时发布,投标人可以从2020年3月5 日至2020年3月2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30日09时00分,地点为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3楼开标1 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宜春市发投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平 联系电话:137*****68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幸磊联系电话:181*****181

招标监督机构:宜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章):

法定代表人:

2020年3月5日

招标人(章):

法定代表人:

2020年3月5日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办人:

2020年3月5日


本项目执行《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赣建招【2020】2号,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住建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推进全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赣府明〔2020〕2号)以及省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现就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疫情程度有序组织开评标。各地应当根据我省统一确定的疫情程度(重、较重、较轻、轻),结合当地复工复产的实际,经当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或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同意,在强化现场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有序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标评标工作。

二、建立招投标绿色通道。近阶段各地要建立绿色通道,优先保证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政府投资项目,以及相关建设单位生产经营、教学科研等急需项目的开标评标。

三、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开评标活动,由建设单位按各地交易中心的要求做好报备等手续。严格落实招标人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四、加强过程和现场疫情防控。各地要针对招标项目情况,加强分类管控,严格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对公共场所疫情防控,以及外来人员登记管控的具体要求,杜绝因投标人员聚集引发感染的风险。

(一)投标人较多的招标项目,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进入现场人员,减少、简化、合并现场核验流程,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保持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C的。

  (三)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四)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五)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管部门。


附表:《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人员身份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 □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 □公证人员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项目名称

个人健康情况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0年1月30日后来自(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 是,到达时间为:

2020 年1月30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江西?

□ 否 □ 是

2020 年1月30日至今是否有与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情况?

□ 否 □ 是,接触时间为: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日期: 所在单位(公章)

存在瞒报或审查不严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全过程 造价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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