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 招标公告
人民法院 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服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法律规定,经绍兴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磋商编号:SXTY2020-M-1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磋商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
序号 |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
01 | ¥:980000.00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五、磋商文件提供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0年3月5日 至 2020年 3月11日。逾期不予提供。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
3.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或绍兴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2020年3月 18日9:30时整。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楼)701会议室
因防疫形势需要,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采用提前送达或邮寄磋商响应文件方式进行投标,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响应文件或以快递(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邮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方式将磋商响应文件邮寄到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712室),接收人:龚征亚,联系电话:0575-85111480,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 18日09:30时。
七、竞争性磋商公告
八、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联系方式: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张先生 0575-89192126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龚征亚 0575-85111480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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