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美丽县城”(一期)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永胜县“美丽县城”(一期)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永胜县“美丽县城”(一期)建设PPP项目

社会资本方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由永胜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永胜县“美丽县城”(一期)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永胜县“美丽县城”建设PPP融资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的批复》(2019)75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本项目已通过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且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并获通过。永胜县人民政府授权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委托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永胜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永胜县“美丽县城”(一期)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资格预审。目前本项目已经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永胜县“美丽县城”(一期)建设PPP项目

2、招标编号:HHZB-2020-0019

3、项目授权主体:永胜县人民政府

4、项目实施机构: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工程内容及规模:

5.1、永胜县“美丽县城”建设公共厕所建设:新建公厕20座,其中:新建一类公厕5座,新建二类公厕15座;提升改造状公厕4座;增设标识系统和替换现状风貌不协调标识牌33处。

5.2、永胜县“美丽县城”建设凤鸣片区棚户区改造及道路建设:(1)新建华晨路西段道路,道路红线宽26米,长度为838.84m;涉及迁户数为5户。(2)新建涧槽沟段道路,道路红线宽18米,长度为281.233m,涉及拆迁户数为18户,拆迁面积为4140.23平方米。(3)新建凤凰路西段道路,道路红线宽26米,长度为668.1米;涉及改扩翻户数为20户,拆迁户数为24户,拆迁面积为9654.31平方米。

5.3、永胜县“美丽县城”建设特色风貌及主题街区建设:(1)建筑风貌提升改造,对县城东、南、西、北老街,以及环城南路、环城西路、环城北路和凤鸣路北段(环城北路至凤凰广场段)道路两侧建筑风貌提升改造。(2)主题街区建设。围绕老城区东、西、南、北街四条老街道进行主题打造。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景观、街道铺装、标识系统、城市家具、灯光亮化和旅游观光系统等。

5.4、永胜县“美丽县城”建设凤鸣路南延线建设项目:凤鸣路南延线道路全长为3472.56m,道路红线宽度46米(含道路两侧各3米的清退线)。道路设计车速为40Km/h

5.5、永胜县“美丽县城”建设凉水路建设项目:凉水路道路全长为260.349m,道路红线宽度26米,双向四车道。道路设计车速为40Km/h,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

5.6、永胜县“美丽县城”建设白马庙南路建设项目:道路全长为233.527m,红线宽度为16m,双向两车道,道路设计速度为 30Km/h,采用城市支路标准。

5.7、永胜县“美丽县城”建设凤凰山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凤凰山公园规划用地面积2366亩,建设一个游客接待中心、一条主游道路、六个功能区(攀岩体验区、文化展示区、儿童游乐区、露营区、观鸟区、企业拓展区)、景观区为主的生态休闲公园。

6、总投资额:动态总投资58768.8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900.9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462.65万元,预备费3920.94万元,建设期利息1382.2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02.06万元。

7、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8、合作期限:16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15年。

9、合作范围:合作期内,通过引进社会资本方,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完成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范围内的公厕、道路、生态公园、主题街区日常运营服务、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营维护服务,同时拥有收取使用者付费及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权利。

10、投融资结构: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额的20%,11753.77万元,由政府与社会资本按10%:90%的比例缴纳,即政府承担资本金1175.38万元,社会资本承担资本金10578.39万元;债务资金占总投资的80%,为47015.07万元,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其中注册资本1000万元,政府方出资1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社会资本方出资900万元,持股比例为90%)

10、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11、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本项目的施工、货物或服务,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货物或服务将由社会资本方自行承担,不再进行招标。

二、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社会资本方

本项目采取“BOT”方式运作。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在合作满后或出现约定提前终止的情形时,项目公司全部资产将按移交标准移交给永胜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接收机构。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申请人条件;

2、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具有足够的资本实力和相应渠道的融资能力,能履行建设义务;

3、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

4、资质要求: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投融资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方提供)。

5、财务要求:申请人应提供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2016年1月1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年度审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未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业绩要求:提供近(2015年1月1日至今)在中国境内具有投资或建设或运营类似项目(单项金额不少于 3亿元)的 1 个业绩证明材料(注:对于联合体的申请人,只需其中一家联合体具备此项要求即可);

7、投资能力要求:要求申请人具备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投资能力,投资能力证明为: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存款余额证明不少于11000万元(距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日6个月内)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出具的投资能力证明可累加);

8、融资能力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为本项目提供不低于47100万元融资能力证明资料。(①融资能力证明资料可以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授信额度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存款证明或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意向书;②申请人可以提供上述三项中的一项或多项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累计额度满足要求即可)。(若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出具的融资能力证明可累加);

9、信誉要求:

商业信誉良好,在近三年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

10、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壹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技术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施工方提供)

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

11.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建设企业,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责任和权力(以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必须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

11.2独立社会资本方或联合体社会资本方应为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

11.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4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人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

11.5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11.6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除合同特殊约定外,项目公司的股东只能是中标的联合体全部成员和政府出资代表,不允许增加在招标阶段未参与投标的成员。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允许通过资格预审为5家(具体评审办法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9日09时00分至2020年3月13日23:59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ljggzyxx.cn/),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网上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5.2采购人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服务。

六、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09 时00分。

6.2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ljggzyxx.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6.3 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电子光盘一份。地点: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光盘),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全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网站发布,请各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资格预审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胜县永北镇西街91号

联 系 人:古志高

电话:139*****62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汇恒高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星耀路119号星都国际总部基地60栋804室

联 系 人 :王品俊

联 系 电 话:136*****101

电子标书技术支持:

电 话:400-9618-998QQ:********98

地 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云南CA技术支持(数字证书办理):

联系人:苏 策

联系电话:****-*******

地 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2020年3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资本 永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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