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通市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印制询价采购公告
江苏省南通市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印制询价采购公告
江苏省南通市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印制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海安市农业农村局对江苏省南通市农民承担费用专用票据印制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参加报价供应商应当符以下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提供印刷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执照;
(2)需提供近两年印制的票据、生产合同或样本。
二、项目具体采购需求
(一)票据规格及基本样式
1、规格:191mm*93mm(详见附件)
2、印刷纸张要求;无碳复写纸,一式两联,与提供样本一致;
(三)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专用票据24万份。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按合同约定。
(四)报价
采购预算总价2.5万元,报价最低者中标。
(五)送货地点及完成时间:
1、送货地点:送货到全市各区镇农经站。
2、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
(六)付款方式:
供应商按照合同将产品送至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实施单位一次性全部结清货款。
三、报价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许可证等相关证照;
2.经营场地、物资贮备仓库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投标承诺函、诚信承诺函、能力承诺函、书面声明等;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手机号码、邮箱;
6.提供单位开户行名称、账号;
7.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须提供正本1份,复印件上均须加盖公章,所提交资料请编制目录页码,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四、开标和定标:
1.询价小组将对有效的报价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询价采购结论。
2.定标条件:在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基础上,以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对不中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说明(未中标单位可自行向我单位咨询相关情况)。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开标后,我单位将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
2.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与我单位联系并签订采购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关规定签订采购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六、特别说明: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若认为询价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又参与了该项目的谈判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询价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文件的相关投诉。
七、报价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报价单位应在 2020年3月12日11:00前,按报价文件组成及要求编制报价文件一式三份。盖章密封后送达或邮寄至海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19号4号楼201室。。
联系人:石锦元****-********,189*****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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