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设备(扑火物资)招标公告
救援设备(扑火物资)招标公告
[2020-03-06]
经广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批准[№:2020-09号],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昌县应急管理局的委托,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广昌县应急管理局救援设备(扑火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招标编号:JXHH-XJ-2020-004
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 招标内容:
货物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备注 |
广昌县应急管理局救援设备(扑火物资)采购项目 | 1项 | 534900元 | 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现场需提供近半年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现场需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现场需提供近半年缴纳过税收和进半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现场需提供由投标单位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谈判现场提供原件)
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具体步骤详见第六章第八条。(若不在查询范围内的投标人,需出具相关说明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2020 年 3 月6 日至谈判截止时间前登录广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www.gcztb.com/)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络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 3 月 16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昌分中心(广昌县河东新区行政中心后院(档案局一楼右侧)。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谈判大会。
八、按标书要求缴纳投标谈判保证金:10600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注:谈判保证金汇款凭证应注明项目名称:(广昌县应急管理局救援设备(扑火物资)采购项目或JXHH-XJ-2020-004)以便保证金的退回,否则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九、缴纳了谈判保证金而不参加投标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提交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十、采购单位:广昌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余股长电话:138*****410
代理机构: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广昌县河东新区府一路05-07、08号(县政府旁)
联系人:小吴
电 话: 18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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