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110kV线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110kV线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被邀请单位):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110kV线路新建工程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项目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中国电建集团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及城东变电站扩建工程部分设备采购(除 勘测设计、GIS、二次设备、通信以及电缆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均由分包方采购)、施工、调试、试验(特殊试验)、送电(含送电方案编写审批)、包验收送电(含外部验收),施工方负责的全部工作。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工程建设工作范围内所属的全部电力线路设施、线路保护、调度自动化、通信、施工方面的政府、施工(含施工临时占用地征用青陪,运输道路的整修,绿化恢复,及其他土建工作)、安装(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验收、卸车、看管、倒运,二次安装及调试,光纤熔接及配合调试,联调等)、调试、竣工验收、移交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完成本工程所需的相关服务。
施工出现民事、政府、铁路、公路、交通部门外部协调等群众工作由乙方负责、电网公司主管部门协调由乙方负责。
2.2工程地点:
2.3 招标范围:
一、设备安装施工承包范围和内容:
1) 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及城东变电站扩建工程部分设备采购(除 勘测设计、GIS、二次设备、通信以及电缆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均由分包方采购)、施工、调试、试验(特殊试验)、送电(含送电方案编写审批)、包验收送电(含外部验收),施工方负责的全部工作。项目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工程建设工作范围内所属的全部电力线路设施、线路保护、调度自动化、通信、施工方面的政府、施工(含施工临时占用地征用青陪,运输道路的整修,绿化恢复,及其他土建工作)、安装(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验收、卸车、看管、倒运,二次安装及调试,光纤熔接及配合调试,联调等)、调试、竣工验收、移交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完成本工程所需的相关服务。
2) 施工出现民事、政府、铁路、公路、交通部门外部协调等群众工作由乙方负责、电网公司主管部门协调由乙方负责。
(一)线路及通信部分
一、线路部分:
1、新建单回线路全长约 10.049km,其中从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升压站 110kV GIS室采用电缆出线起至 J10 段为本工程新建电缆排管和顶管段,长度约 3.95km;J10-J16 段为利用东方大道现有电缆沟或排管敷设电缆段,长度约 5km;感恩南路到永安东路走西侧人行道下管沟,属于新建管1.5km,J16 至城东 110kV 站段先采用顶管过永安东路,长度约 30m,然后利用城东站现有电缆敷设电缆,长度约 120m。
2、新建架空段导线采用 JL/LB1A-240/30 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 2 根 JLB20A-50 铝包钢绞线;新建电缆段敷设采用穿管直埋和顶管,其他段利用现有市政管沟敷设电缆,电缆采用防蚁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包防水层聚乙烯护套电力电缆 FY-YJLW03-64/110kV-1×300mm2 ,沿电缆路径敷设两根 24 芯管道光缆。
3、导线耐张均选用 FXBW4-110/100-F 型号交流合成绝缘子,跳线绝缘子选用FYTX-110/100-D 型固定防风偏合成绝缘子,污秽等级按 d 级污区上限配置。
4、导、地线耐张线夹采用液压型铝合金金具。其他联接金具采用 97 定型金具。
5、本工程新建杆塔 1 基,用于 110kV 城东站侧电缆引上,使用架空进入 110kV 城东站。
6、本工程线路沿线有G225国道、东方大道、感恩南路及各分支路、乡村土路等,交通运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套 110kV 线路新建工程 初步设计 设备材料清册中国电建集团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输极为便利,建议汽车运距按6km,人力运距按50m考虑。
7、地形比例:平地100%。
8、从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升压站110kV GIS室采用电缆出线起至J10段为本工程新建电缆排管和顶管段,长度约3.95km;该段需顶管钻越G225国道1次、顶管钻越大田互通匝道4次、顶管钻越东方大道1次,以上顶管长度暂按40m/处考虑;另外在J9-J10处需要顶管钻越九龙桥1次,该段顶管长度暂按80m考虑。另外城东站附近需顶管钻越永安东路1次,顶管长度暂按40m。其他段为本工程新建排管、利用现有市政综合电力管廊敷设本工程电缆。包括电缆沟施工需要拆除或破坏附近现有青苗、路面等相关工程修复重建工作。
二、 通信部分:
1.详见附件通信部分图纸
特别说明乙方负责采购通讯设备,要求必须满足海南电网的规范要求。
2.光纤通信系统方案
详见招标通信部分图纸。
3.两侧线路光差保护测控装置及屏柜
(二)调度自动化
1. 东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其接入城东变电站的110kV线路由儋州地调调度。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综合自动化系统,配置双套智能远动设备。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城东扩建项目相关远动信息采用1路2M专线和1路调度数据网的方式上传至海南中调、备调及儋州地调,采集的信息量应满足调度机构的运行需求。
2. 东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实现全厂二次设备的统一对时。时间同步系统应具备接收北斗卫星、GPS卫星和地面同步对时信号的接口,按规范采用主备配置。
3. 东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配置专用网络发令工作站,布置在安全二区,不得与其他系统共用,相关配置应满足海南中调相关要求。
(三)总体说明
1. 东方项目至城东变电站新建工程停电过渡时间为24小时,(具体停电时间根据乙方安装情况决定),全部工程总工期为85天(日历日),乙方配合厂家抽真空设备及功率、六氟化硫二次充气气体保证足量(含补充量、气体试验)、并做好临时发电机、照明等应急措施费用。
2. 对侧城东变电站GIS(品牌广州白云)扩建并接入城东扩建间隔GIS出线线端,新建一回线路间隔(含GIS安装、扩建、土建、盘柜基础、电缆沟、桥架、封堵),继电保护、电缆沟、桥架、防火封堵以上工程改造的设备和材料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3. 调度自动化部分,以上工程改造的设备和材料安装、调试、验收工作均由乙方负责,并负责与儋州地调、中调软硬件接口。
4. 一二次电缆敷设、试验;电缆支吊架及立柱托臂、一回110kV电缆头两侧(品牌ABB或者3M)及电缆敷设附件的采购、制作、安装;电缆沟道、桥架的防火材料、封堵材料的采购及施工由乙方负责;由配电柜引出的所有电缆敷设、安装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施工中对地面穿墙,路面、绿化等施工痕迹修复、清理。
5. 乙方负责电气相关试验(含电气特殊试验)、电气高压部分耐压试验等有相关规范要求的试验(包含现场试验及外出送检,需取得正规的试验报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包含设备需要补充的试验及特殊试验,必须要通过海南电网验收。
6. 满足施工要求的所有措施费用(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设备存放场地、组合场地的地面砼、周边的排水、围栏等措施;组合场至全厂环形路的运输通道及吊装通道等场地处理)。
7. 乙方负责并网验收相关费用、以及签订并网协议、调度协议、购售电协议、继电保护定值、设备命名、保护、两站自动化及联调、计量远动通讯联调等工作,等保测评、态势感知设备及投运验收、调度发令系统的采购、站内及电厂端自动化联调及故录保信全部接入调试费等协调工作。
8. 乙方负责接入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配置1套安全稳定控制装置(含光纤及其他接入成本、调试、接入电网系统、联调等费用),设备由甲方负责(电缆、安装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单体、定值及接入、联调。
二、不属于本次安装工程的范围:
1. 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侧远动设备(含远动工作站)。
2. 东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应实现全厂二次设备的统一对时。时间同步系统应具备接收北斗卫星、GPS卫星和地面同步对时信号的接口,按规范采用主备配置,已由甲方采购,乙方负责接入110kV外线保护装置与测控装置。
三、与其他供货商的接口:
乙方必须积极协调自采供货商,使之满足工程建设和设备质量整体成套性能的要求。乙方与其它供货商工程范围的划分原则为:甲方与其它供货商签订的设备采购安装协议中规定的各类接口以外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安装,其中接口如下:
1. 东方项目GIS电缆终端仓为分界,电缆头由甲方提供,乙方并负责接入GIS电缆仓内。
2. 城东变电站GIS扩建间隔内的设备由甲方采购、乙方负责安装、调试、备案等相关手续,及新建GIS间隔的临时试验终端。
3. 线路保护、通信等设备由甲方采购,乙方负责根据设计及现场情况增加屏柜基础槽钢等。包含新建电缆沟、桥架、封堵、工程痕迹修补。施工期间不得影响城东变电站正常运行,考虑施工措施费、临时过渡设备、材料费。
4. 城东变电站至东方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两台线路保护屏柜、测控屏柜设备由甲方采购,城东变电站屏柜二次接线接入单体调试联调由乙方负责,含至东方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光纤接入联调。东方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线路保护、测控由乙方负责采购安装接线及单体调试。
5. 乙方负责城东站测采购0.2s关口计量表两块及屏柜(设备甲方采购),乙方负责在城东变电站安装、电缆敷设、接线、调试、试验。
四、具体设备材料安装清单(仅供参考)
详见附件7:物质清单乙方负责采购
补充项目:
1. 乙方负责采购垃圾电厂线电厂侧线路与城东变电站保护屏一套,安装、调试、接入、光纤熔接、联调。参数详见下表,颜色RAL7035。
一 | |||||||
1 | |||||||
2 | |||||||
二 | |||||||
1 | |||||||
2 | |||||||
3 | |||||||
4 |
特别要求:
1.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安装、调试、试运行等过程中的工作。
2. 乙方负责所有与儋州市供电公司、海南省电网公司的停电、送电、调度、验收、城东变电站内及东方项目厂内自动化联调及故录保信全部接入调试费等全部协调工作。
3. 乙方负责配合其所有甲供的设备通讯接入电网系统中。
4. 乙方在东方项目范围内施工期间,不得影响现有运行设备安全运行。需保证停电24小时完成所有一、二次,通讯等系统正常过渡,所有因过渡而产生的临时设备、施工费、夜班费、过渡产生的临时设备、设施费等费用乙方承担。
涉及本次外线工程内所有赔偿、植被恢复等相关市政、园林等相关因为施工造成损坏后的修复,协调。由乙方负责。
土建主要程量汇总表
表7-1
编号 | 工 程 或 费 用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详见施工图 | |||
二 | ||||
三 | ||||
四 |
具体工程量按施工图为准。
2.3.2:运输工程量
2.3.3:吊装工作量
含所有设备的吊装工作
(具体范围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 年月日开工;
完工日期: 年月 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天。
保修期为全部工程整体竣工后:1 年。
工程进度计划要求
单项工程 | 开始日期 年/月/日 | 结束日期 年/月/日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承担岛屿土建工程业绩 (附上:最近三年签订合同的扫描件且竣工结算报告);
4.在最近三年(2013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项目经理须具备中级职称,注册建造师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应邀参加投标者,必须于 2020 年03月 06日至 2020 年03 月09日每天上午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到中国电建集团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技术图纸)每套售价 50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 年 03 月16日 8 时30分,地点为中国电建集团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建集团海南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攀丹社区中丹路268号综合楼2号楼
联系人: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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