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顺义区空港地区天利二厂热水锅炉增容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顺义区空港地区天利二厂热水锅炉增容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顺义区空港地区天利二厂热水锅炉增容改造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锅炉/工业锅炉 | ||
采购单位 | 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顺义区 | 公告时间 | 2020年03月06日10: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3月06日09:00至2020年03月12日16: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西环路(北段)西50米鑫中招标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3月27日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顺义区西环路(北段)西50米鑫中招标公司二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
预算金额 | ¥1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贾雨华、张扬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采购单位 | 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空港A区天柱东路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田攀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西环路(北段)西50米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贾雨华、张扬 ***-******** 、***-******** |
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顺义区空港地区天利二厂热水锅炉增容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顺义区空港地区天利二厂热水锅炉增容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XZZB-2020-Y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雨华、张扬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天利动力供热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A区天柱东路7号
联系方式:田攀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鑫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贾雨华、张扬 ***-********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西环路(北段)西50米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70MW燃气热水锅炉1套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制造商,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达到相关最新的中国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3)所投产品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认证标准、国家安全、卫生、环保、质量、能耗、社会责任等有关规定,以及公认的科学理论。(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5)投标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6)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7)投标人不应被失信执行。2制造商的要求如下:(1)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A 级资质。(2)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1级资质。(3)制造商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 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业绩要求:制造商具有70MW超低氮排放燃气热水锅炉生产业绩(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5)财务要求:近三年度(2016、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合计无亏损。(6)信誉要求:近三年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不接受代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06日 09:00至2020年03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西环路(北段)西50米鑫中招标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西环路(北段)西50米鑫中招标公司二层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社保证明(公告发布之日后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近一个月以上有效)。
(2)以上资料需要携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送到招标公司。
2.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金额:人民币500元/套(现金),售后不退。
(2)发售地点:与投标报名地点一致。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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